残缺家庭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发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残缺家庭”对孩子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趋于弱化。“残缺家庭”的孩子无法享受正常家庭应有的温暖,有的过早失去了父母的关爱,有的甚至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家庭关爱的缺失极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灵扭曲。使孩子心灵自幼蒙上阴影,形成孤僻、自卑、冷漠、无情、封闭的畸形心理。一个和谐、良好的家庭能够让未成年人体会到亲情可贵,增强他们对社会的信任。如果家庭结构破裂,父母婚姻失败、家庭成员失和,以致放弃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使子女得不到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势不两立,会使未成年人怀疑人间的真情,很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长期的内心痛苦和心理的失衡,会渐渐地使他们产生心理偏差,形成变态人格,很难融合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不愿和人交往,遇到问题不愿交流,在心理无法得到平衡的时候,就很可能采取极端的手段去处理问题,很容易在内心世界形成一种暴力的挑衅性倾向,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残缺家庭”的孩子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由于缺少家庭的温暖和应有的关心,他们便会在社会上去寻找朋友的慰藉;由于心情忧郁、精神空虚,很可能沉溺于黄色书刊、淫秽录像以及网络中,有的甚至吸毒、酗酒、性放纵等;由于在经济、生活和能力上不能自立,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自然地产生一种“趋群性”,建立和发展自己的生活圈子,那些“志趣相投”和“同病相怜”的同龄人便容易结帮成伙,借以互相壮胆关照,一旦有人挑头起事或被教唆诱惑就容易越轨。
3、“残缺家庭”的孩子由于过早地面对生活,在有限的辨别是非能力和处事能力面前,他们的“早熟”和自然相对独立的性格,让他们表现地非常“个性”和反叛,老师和家长们的“说教”不再会打动他们,他们会更务实,更功利,更“不听话”,他们有着自己认为合适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着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这一切也使得他们更容易误入歧途。
四、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诱因。
社会学认为,家庭教育包括传授生活知识和灌输道德观念,指导个人
1.“残缺家庭”对孩子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趋于弱化。“残缺家庭”的孩子无法享受正常家庭应有的温暖,有的过早失去了父母的关爱,有的甚至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家庭关爱的缺失极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灵扭曲。使孩子心灵自幼蒙上阴影,形成孤僻、自卑、冷漠、无情、封闭的畸形心理。一个和谐、良好的家庭能够让未成年人体会到亲情可贵,增强他们对社会的信任。如果家庭结构破裂,父母婚姻失败、家庭成员失和,以致放弃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使子女得不到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势不两立,会使未成年人怀疑人间的真情,很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长期的内心痛苦和心理的失衡,会渐渐地使他们产生心理偏差,形成变态人格,很难融合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不愿和人交往,遇到问题不愿交流,在心理无法得到平衡的时候,就很可能采取极端的手段去处理问题,很容易在内心世界形成一种暴力的挑衅性倾向,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残缺家庭”的孩子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由于缺少家庭的温暖和应有的关心,他们便会在社会上去寻找朋友的慰藉;由于心情忧郁、精神空虚,很可能沉溺于黄色书刊、淫秽录像以及网络中,有的甚至吸毒、酗酒、性放纵等;由于在经济、生活和能力上不能自立,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自然地产生一种“趋群性”,建立和发展自己的生活圈子,那些“志趣相投”和“同病相怜”的同龄人便容易结帮成伙,借以互相壮胆关照,一旦有人挑头起事或被教唆诱惑就容易越轨。
3、“残缺家庭”的孩子由于过早地面对生活,在有限的辨别是非能力和处事能力面前,他们的“早熟”和自然相对独立的性格,让他们表现地非常“个性”和反叛,老师和家长们的“说教”不再会打动他们,他们会更务实,更功利,更“不听话”,他们有着自己认为合适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有着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这一切也使得他们更容易误入歧途。
四、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诱因。
社会学认为,家庭教育包括传授生活知识和灌输道德观念,指导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