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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还可能有变数。他曾经跟张家红讲过,有些VC的态度会在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前后来一个180度的大转弯(因为已经单向锁定企业只能和他一家投资机构谈合作了):在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前,VC会说“你的企业很值钱”“你的企业优势很多”,而在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后,他们又开始挑企业的毛病,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压低估值,从而降低投资的价格。在一定意义上,绝大多数VC的想法都一样:把公司股权用很低的价格买进来,退出时再以高价卖出去。

    秦方远说:“这个价格我们要商谈一下再确定。另外,为了公司发展的稳定性,未来要吸引更多人才进入,我们需要预留一部分管理层期权。”

    这句话正合VC之意。秦方远之所以在这个节点提出这个问题,实则有他的意图,就是把期权的事情明朗化。

    设立期权池就是允许持有者按照约定的价格(通常很低,可以忽略不计),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发放期权会稀释其他股东的股份比例,因此很多VC会要求在投资之前,企业就把这些期权预留出来。这样,在VC投资之后,管理团队购买股份的时候,VC的股份就不会被稀释了。期权池对融资价格确实有着不小的影响,但又是一个很重要的条款和设计。大部分企业在VC投资之后,都需要为新招募或者以前的管理团队分配期权,尽管发放期权就会稀释其他股东的股份。

    温LP接过话说:“Optio

    Pool早在我们的考虑范围里了,我们原来打算留15%的股份作为管理团队的期权。我们3000万美元应该占据35%,我们先期拿出5%作为期权池的一部分,原股东拿出10%。”

    如果按照森泰基金和大道投资提出的这个分配方案,3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占比30%,则P

    e-Mo

    eyValuatio

    (投资前估值)为7000万美元(VC简称为“P

    e7投3”),如果VC要求期权池大小为15%,那么企业的股权结构为:VC的股份比例仍然为30%,15%的未分配期权,A轮投资者及创始人持有55%。换句话说,A轮投资者及创始人拿出自己15%的股份,分配给将要招聘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一些以前的团队人员。

    张家红盯着秦方远和石文庆的脸色变化,她自己还没有转过弯来,只是对期权和这个15%很敏感。

    石文庆无所谓,他的利益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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