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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人听闻”的事,李斌猜测可能只有两个:

    1那孙铭就是一个棒槌!

    2建昌侯张延龄强占其田宅,做事太过。

    比如,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十两、二十两就要强买。这是强占民田;

    而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一两,或是干脆一两都不给,就要逼着孙铭交出田契,这也是强占民田。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李斌相信,大部分正常人的选择都是自认倒霉。

    虽然很亏,但好歹能活下去。犯不着冒着被这种勋贵弄死的风险,去告他。

    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呢?

    张延龄行事,已经毫不在乎黔首死活。若乖乖交出田契,自己一家老小都得被饿死的话,那还不如豁出去,狠狠告他一状!

    由于该案涉及到皇亲国戚,按制,宛平县没有审理资格。

    所以案卷上,李斌看到县丞杜峰的批复是“转呈顺天府”。

    没有升堂审理,自然也就没有该案具体的缘由、经过等记载。

    当然,县丞杜峰的做法没有问题。

    状告一名侯爵的案子,莫说是“四级三审”制度下,四级司法单位县衙了。便是三级的府衙、二级的省衙,通常都没有权力对其判罚。

    一般而言,地方官府接到这种状告超越官衙本身级别的案子时,都会逐级上呈。

    直到刑部、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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