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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的指尖很凉,像是常年泡在冰水里,可触碰到的皮肤却莫名发烫。

    为什么我终于憋出一句。

    她抬眼看我,黑漆漆的眸子里映出我狼狈的影子: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帮我

    她收回手,把药膏丢进我怀里,嘴角扯出一个讽刺的弧度:谁帮你了这玩意儿快过期了,扔了浪费。

    说完,她转身就走,背影瘦削得像一把刀。

    我低头看着手上那管药膏——生产日期是上周。

    陈冰走进便利店,从货架上拿了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

    收银台前,她盯着玻璃反光里的自己——眼下是浓重的青黑,嘴唇干裂,像株枯萎的植物。

    她想起刚才那个小偷的眼神。

    困惑的,警惕的,却又带着一丝可笑的期待。

    和她第一次在夜场见到的那条流浪狗一模一样——明明被踢得遍体鳞伤,却还是摇着尾巴凑上来,以为能讨到一口吃的。

    愚蠢。

    她拧开瓶盖,冷水灌进喉咙,却浇不灭胸口那股莫名的烦躁。

    我开始频繁出现在她会出现的地方。

    地铁站,便利店,甚至是她家楼下那条阴暗的巷子。

    她从不赶我走,但也从不等我。有时候她会突然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地丢过来一句:再跟着我就报警。

    可第二天,她又会在我蹲点的位置多停留几秒,像是确认我还在。

    这种古怪的默契持续了半个月。

    直到某个凌晨,我的手机突然亮起,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金瑟后门,十分钟。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足足五秒,才反应过来是谁。

    等我气喘吁吁跑到夜总会后巷时,陈冰正靠在墙边抽烟,指尖一点猩红在黑暗里明明灭灭。

    太慢了。她吐出一口烟,眯着眼看我,过来扶我。

    我这才注意到她脸色惨白,高跟鞋拎在手里,左脚踝肿得老高。

    怎么弄的我蹲下身,想检查她的脚。

    客人喝多了,踩的。她轻描淡写地说,把烟头摁灭在墙上,背我回去。

    我僵住了:啊

    啊什么啊她不耐烦地皱眉,难道要我跳回去

    我咽了咽口水,转过身蹲好。她趴上来的瞬间,我闻到了浓烈的酒精味,混合着她身上淡淡的柑橘香水,冲得我头晕目眩。

    她比想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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