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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从夜总会后门出来,身后跟着个穿纪梵希衬衫的男人。那人搂着她的腰往车上带,手已经滑进她裙摆。她挣扎了一下,被男人掐着脖子塞进后座。

    我的拳头比脑子快。

    等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抡起路边的消防栓砸碎了车窗。男人嚎叫着捂头,我拽出陈冰就跑。雨水糊在脸上,她高跟鞋掉了,光脚踩在碎玻璃上,血混着雨水淌了一路。

    跑到巷子深处,她突然甩开我的手。

    你他妈有病啊她喘着气,睫毛膏晕成黑雾,那是我钓了三个月的客户!

    我呆住了。

    她抹了把脸上的雨水,突然笑了:怎么,以为自己在英雄救美

    我低头看自己发抖的手——那里还沾着车窗碎渣,扎进皮肉里,细密的疼。

    滚吧。她转身要走,又回头瞥了眼我流血的手,烂好人活不长的。

    我蹲在雨里,看她的背影消失在转角。

    右手还在流血,但比不上心里那个窟窿疼。

    真可笑啊。

    一个偷鸡摸狗的下三滥,居然妄想当别人的光。

    02

    我没想到会再见到她。

    距离那场雨夜已经过去三天,我手上的伤口结了痂,痒得厉害。我蹲在地铁站的老位置,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盘算着今天该对哪个倒霉蛋下手。

    然后她就出现了。

    陈冰今天没化妆,素着一张脸,头发随意扎在脑后,穿了件宽松的黑色T恤和牛仔裤,脚上是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如果不是那副生人勿近的气场,我几乎认不出她。

    她径直朝我走过来。

    我下意识想跑,但腿像是生了根,动弹不得。

    手。她站在我面前,声音冷得像冰。

    我愣了下,下意识伸出右手。她皱眉,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我差点叫出声。

    不是这只,蠢货。她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另一只。

    我这才反应过来,慢慢伸出左手——那是被车窗玻璃划破的地方,伤口边缘已经发红,隐隐有发炎的迹象。

    她盯着看了两秒,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管药膏,拧开盖子,粗暴地挤出一大坨,直接糊在我伤口上。

    嘶——我倒吸一口冷气,疼得眼前发黑。

    忍着。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手指沾着药膏,用力按进伤口里,感染了就得截肢,到时候你偷东西只能用嘴了。

    我张了张嘴,想反驳,却发现自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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