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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房,客人一唤就到;忙虽忙,倒还能抽工夫跟大家聊上几句,这可跟弗丽达不一样,据说弗丽达整个人都包给克拉姆了,其他人说一句话,亲近一下,她都看作是对克拉姆的侮辱。这当然算得上是她聪明,因为一旦让人亲近,无异是开了善门。佩披可讨厌这种手段,再说,一开头就来这一套,反正也捞不到什么好处。佩披对大家客客气气,大家也对她客气。一看就知道人人都高兴这一改变;赶上那帮老爷公事忙累了,终于抽出身坐下来喝会儿啤酒,你说句话,耸下肩膀,丢个眼风,管教他们换个样。人人都心痒难抓地伸手来摸佩披的鬈发,佩披就只好一天做上十来回头发,看到这些鬈发和蝴蝶结,谁都禁不住着迷,连K也在所难免,哪怕他本来总是那么心不在焉也罢。就这样,紧张的日子一天天飞过去,事情虽多,倒也顺手。只要这种日子不是一眨眼飞走就好了,只要再多上几天就好了!哪怕拼着命干得筋疲力尽,只干四天总是太少啦,大概再干一天就行了,可是只干四天未免太少啦。固然,即便在四天内,佩披也碰到了不少好心人,交上了不少朋友,每逢她端着啤酒走来,看到人家纷纷向她瞟一眼,要是她信得过这种种眼色,她管保是沉浸在友情的汪洋大海中呢,有个名叫巴特米尔的文书还痴心爱上了她,拿这小小的鸡心项链送给她,在鸡心里还嵌上自己的照片,这当然可见他脸皮之厚;固然出了诸如此类的事,可还是只有四天时间罢了,如果佩披趁热打铁的话,在四天内,弗丽达虽不至于给人忘个干净,人家还是能把她淡忘的;要不是当初她拿那惊人的桃色新闻到处宣扬,千方百计,尽力挽回,恐怕已经给人忘怀,说不定老早给人家忘了呢,谁知她使了那套手段,大家眼里又觉得她是新闻人物了,大概只是一时好奇,才想再见见她吧;怪都怪K这个无聊透顶的家伙干下了好事,才让大家对原来已经讨厌到了令人作呕地步的人物又产生了极大的好感,当然啰,只要佩披还在他们眼前,到处招摇,他们也不会把佩披放手的,可是,他们多半是上了年纪的老爷,生性头脑迟钝,行动缓慢,碰到新来了一个女招待,总要过些时日才习惯,尽管这次人事更动大有好处,那帮老爷还是要过几天,要勉勉强强过上几天才习惯,说不定只消五天就行了,不过四天时间总嫌短些,不管怎么样,佩披到底还是给当作临时替工罢了。此外,这恐怕也算得上是天大的不幸:在那四天内,头两天克拉姆虽在村子里,也没有到楼下大厅里来过。他要来了,佩披才会碰到一场决定命运的考验,对这场考验,她偏巧一点也不怕,她朝思暮想的倒正是这一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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