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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阵,最后变作泪水涌了出来。

    如果母亲在世,他哪会受这般苦,又哪能被逼无奈亡命天涯呀,又哪能有家不能归呀。

    冒顿正独自悲哀,前方不远处的一只动物猛然间引起了他的警觉——那是一只彪悍的苍狼!

    冒顿心中大惊,本能地停下了脚步,回头向来路望去。

    果然不出他的所料,身后不远处也有一只狼在偷偷向他靠近。

    接着,在身左身右都现了苍狼鬼鬼祟祟在向他运动。

    冒顿立即明白了,看狼群的阵势,绝对不会是五只七只的小狼群,最少也在二十只以上。

    这些年来,冒顿曾经认真研究过狼群,并从狼群的狩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现在,冒顿非常明白,这支庞大的狼群最少也有三四天没有捕到猎物了,要不然,狼群绝不会将人和马作为捕猎对象。

    也有可能是由于自己拉着马前行这不正常行为,才让狼群确定为猎杀对象的。

    现在,狼群已经将他和他的马视为今天的晚餐了,要想从狼群的伏击圈里逃脱是绝对不可能的。

    现在冒顿才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一心只想着逃命要紧,在杀死王城哨兵以后,为何就不拿一把长刀带在身边呢?

    眼下,自己惟一的武器便是母亲给他留下的径路短刀。

    用一把短刀与群狼格斗?

    冒顿悲哀地摇了摇头。

    如果自己有弓箭在手,在野狼还没有给他造成直接威胁以前,他完全可以放倒它几只,给狼群造成震慑。

    如果自己有长刀在手,又何惧它几只野狼!

    手中要有哪怕是一根木棍也好呀,冒顿悲哀地想。

    真没想到呀,自己狩猎这么多年,今天却被狼群打了伏击。

    现在,即使他的大红在身边,也不可能逃出狼为他设置的包围圈了。

    狼群的包围圈正在快缩小,身影在草丛中隐现。冒顿粗略数了一下,足有二十多只,好大的一群狼。

    冒顿向四野观望,这里只有波浪起伏的草原,从任何一个方向都望不到尽头。

    这里的植物是草,再高也不过二三尺的蒿草,不但没有高大的可以攀爬的乔木,连灌木丛都没有。

    冒顿的心里不由的滚过一阵悲凉,感到彻底失望了。

    冒顿环顾了一下狼群,机灵一动,看来只有舍弃这匹马来分散野狼的注意力了。

    但如果那样做,自己将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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