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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到了我。

    安露从膝盖上抬起脸的时候,看到我,在说出任何话之前,就捂着嘴直接进了卫生间。沈钦言则顺着她的视线看向我,脸色忽然一变。

    找不到任何语言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我呆了呆,麻木地转了身要走。沈钦言大步走过来一把拉住我,双臂犹如铁箍,把我死死扣在怀里。他抱住我的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委屈,酸楚就像井水那般,从心口开始泛滥,直接冲到我的喉咙鼻尖。

    我并非一开始就怕狗。

    很小的时候,我家养过一条名叫“白狮”的萨摩耶犬,雪白雪白的,非常可爱,如毛球一样。我跟着妈妈,很细心地照顾它,直到它从二十厘米长到五十厘米,由可爱变得矫健英勇。它从来都很喜欢我,老是围着我打转,十分贴心地蹭我的腿。冬天的时候,让我抱着它暖和的身体取暖。可某一天,只有我和它在家,我在电脑前废寝忘食,忘记给它喂食,更不记得带它出去散步。它在我身边转了半晌,忽然变了脸,冲着我的小腿肚咬了好大一口,生生撕下了半个手掌大的皮肉。我的腿顿时血流如注。

    那时候我不过九岁,疼痛让我眼前发黑,连声惨叫。白狮咬了我之后用风一样的速度跑下楼去,留我一个人坐在地上满手是血,一边哭一边给妈妈打电话。

    它很快被爸爸妈妈送走了。自那之后,我家里没有出现过任何宠物,连金鱼都不养。人家说狗是最忠心的宠物,认准了主人就终身不再更改。我惨痛的亲身经历告诉我,这都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说法。

    我对它那么好,可它一转身就背叛了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对不起,别走,我可以解释。”沈钦言的力气大得惊人,不论我如何挣扎,他却纹丝不动,仿佛脚生了根,长在了地上,“十秒钟,给我十秒钟。”

    我觉得眼前有些模糊,解释个屁,我才不想听。

    沈钦言松开了手臂,伸手抚着我的脸,一字一句道:“杜梨,我爱你。”

    我不想满脸是泪的时候听到他的表白。

    沈钦言伸手擦掉我的眼泪,说:“安露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和她这么多年没有一丝逾越。她最近遇到了一些私人的烦心事,今天晚上喝醉,心情很糟。我让你过来就是想让你帮忙劝她。对不起。”

    我仰着脸看着他的面庞,他的脸有点模糊。我这才意识到,我居然在哭。我很多年没有哭过了。我曾经认为,这个世界的大门对我敞开,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可现在的我,居然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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