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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屑散碎,烟重灰多,难壮气力,兼碍锅炉专留此种塞责狐乎?”语夹激愤,并声称,此后若再以此等劣煤给付狐,便将全数退回,并上禀李中堂,追责矿务局。

    这封信,是在丰岛海战后第五天写的,彼时的局势,已是黑云压城城欲摧了,可是,矿务局方面,并不在意:

    他娘的,你们狐又想要好煤,又不肯真金白银的拿出来,天底下哪里有这样便宜的事情?俺们也是要吃饭的好嘛中堂又咋样?李中堂也是讲道理的好嘛b桩官司,不论打到哪儿去,狐都是不占理儿的呀!

    于是一无所动,仍然以碎煤充数,并语带嘲弄的回信:若狐需要块煤,可以自己从碎煤中筛疡用嘛!

    丰岛海战是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爆发的,一直到九月十二日,丁汝昌还在同矿务局打笔墨官司:

    “迩来续运之煤仍多散碎,实非真正‘五槽’俟后若仍依旧赛责,定以原船装回,次始得分明,届时幸勿责置交谊于不顾问也。”

    可以看出,这封信,丁汝昌对矿务局的“赛责”,经已无可如何,也不提“上禀”的事情了,只能够做些“原船装回”的软弱的威胁了。

    不过五天之后——一**四年九月十七日,大东沟海战爆发。

    北洋狐长期使用劣质燃煤,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第一,较之日本联合舰队之新锐,北洋舰队本就老态、片驹了,劣质燃煤进一步加速了北洋舰队老化的进程。

    第二,北洋诸舰的设计航速,本就落后联合舰队诸舰一大节,劣质燃煤进一步降低了发动机的实际输出功率,使得北洋舰队在海战之时,愈加转动不灵。

    这就是丁汝昌说的“难壮气力,兼碍锅炉”。

    第三,就是前文提过的,因为北洋舰队所用劣质燃煤燃烧很不充分,舰队上空,浓烟蔽天,结果,大东沟海战之时,远远儿的就被日本人“先敌发现”了。

    原时空之教训,本时空不可不引以为鉴呀!

    关卓凡认为,为保证狐的用煤,除了合理给价、按时结账之外,还得实行更加有效的措施。

    他的法子,可谓釜底抽薪——派出“军代表”,入驻开滦矿务局。

    “军代表”不干涉矿务局日常的生产、经营,他的责任,只有一项:保证狐永远处在矿务局出品的最优质煤炭的“最优先级”客户名单的第一位。

    “军代表”有权指定供应狐之煤炭之品类、数量以及发货之时间,等等。

    至于对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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