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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法”相处,而没有把对方当做自己真正的爱人,挑三拣四,指东骂西,将对方横加指责。

    既然不想聆听别人的意见,自己可以独立处事,那还何苦相聚一起,纷争斗殴呢?

    所谓世间事,总是以事引起不快,从而导致更大的纷争。

    女子本性喜欢逛街,男子却不是多高兴,为什么呢?

    多数女子想把自己的欢爱带在身边,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安心。

    两人徜徉在大街上,迎着夕阳的余辉,落日的光辉把身体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他们从一家走进另一家,不厌其烦,期间还有笑调情。

    但是,多数男子却十分反对把生命耗费在游逛上,宁可看见需要的物品匆匆买来,从来不愿意浪费大量的时和精力在无所事事的逛街上,有时间还不如缩在沙发上眯一会。

    正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女子指责男子懒惰,男子很委屈的,他宁愿把生命放在有意的事情上,再争执下去,就发展成激烈的呵斥,甚至发展到女子一脚踹到他的腿上。

    或者当着大众的面,在人流拥挤不断的街上,扬起手来,“啪嚓!”一耳光豁在男子的脸颊上。

    男子在呆愣一下之后,放弃尊严,想委曲求全,不顾脸上巴掌印痕,几欲上前劝。

    女子就会更加歇斯底里大发作,手轮脚踢,不停厮打,斥责道:

    “跪下!”

    有些男子就不会跪,但有些男子就低眉顺眼,“噗通”一声跪下了!

    须知道他的跪下,是放弃了尊严,是为了祈求和平,虽然这样很不好,但依然下跪。

    许多时候不是因为胆,更多时候更不是为了怕事,他的委屈不是不能奋起抗争,大打出手,而是想要和平相处,而降低了身段。

    我没有见到有谁,在拳脚相加的时候,能够忍疼受过,除非是厚颜无耻的宵,惦记对方的家世。

    在这里,想劝告一下施虐方,人在可以忍受的时候,他就忍下了不快意,要知道多次之后,蔓延的怒火会成燎原之势,燃尽两人的亲情,走向陌路人。

    这就像两国相处,你总不能已过压着另一国,强逼他国就范吧,如果不能很好的相处,就分道扬镳各走各路。

    冲冠一怒,是为了人格的独立,而不是为了乞求。

    这个世界没有谁离开谁,而过不下去的。

    若爱就紧紧地爱,若离就彻底。

    相爱就惺惺相顾,彼此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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