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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男的再爱自己的老婆,不想纳妾,老婆都不干,不跟你一哭二闹三上吊,算你抄上了。

    因为不管男人愿不愿意,不纳妾对于正妻来,就是她责任,是失德,是善嫉。是要被人唾骂的。这个锅正妻就算不想与人分享自己的男人,她也不想背。

    失德的后果不光是名声不好,而且还有实际利益的牵扯。因为失德是“七出”之罪,哪惹男人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评这一条休了你!

    当然,七出三不去。如果你有“三不去”保身,你不用怕这个。但这毕竟是少数,多数正妻是不敢失这个德的。

    再比如——“日”

    我可没骂人啊,我只是“日”这个字。

    有读者挑毛病,古人听得懂‘日’?太出戏了,带了一波好节奏。

    那么咱们来日这个字。

    到日,不得不提另外一个字“肏”

    这个字不太文雅,不过一般“有点学问的”男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读“a”四声。字如其意,入肉

    可是,古时这个字却不读‘a’。

    读“ri”。

    许多古籍,还有《康熙字典》都有记载。而且意思和现在的“日”相同,都是粗话。

    有意思的是古人还用它来形容别的。

    “肏攮(nang)”就是粗话里的“吃喝”的意思。

    原文中,苍山要是写“肏!”那以现在的读音,就太直白粗鄙了。所以还是“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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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巷御街,自宣楼一直南去,约阔两百余步,丙边乃御廊,旧许市人买卖于其间,自政和间官司禁止,各安立黑漆杈子,路心又安朱漆杈子两行。中心御道,不得人马行往,行人皆在廊下朱杈子之外。杈子里有砖石砌御沟水两道”

    这段文字节选自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原文。

    用来回答一位创世书友的疑惑,我在书中描写开封繁盛的时候写到:御街宽余百丈,他认为不可能,现在也没三百米宽的马路,古时怎么可能?

    只得拿古人的牙慧来回答。

    孟元老在文中道:“约阔两百余步。”

    古时的一步,是左右脚各行一步,也就是现在的两步。标准是一点五米,换算下来,正好三百多米,百丈有余。

    这不是苍山胡编乱造,最多只能算孟元老吹牛逼。如果他写的是假的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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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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