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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璜笑道:“往朱雀门走吧。”

    “为什么?”凤歌不相信金璜连路线都规划好了。

    “有三个理由,”金璜伸出一根手指:“第一,南方是本朝最富庶的地方,那里是粮食与税收占比最大的地方。”

    凤歌连连点头。

    “第二,南方多才子,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在于君王一人之身,而是需要整个朝廷有足够多足够强的人才,储君更应该多多的结识栋梁之材,不定还能发现什么厉害的隐士。”

    没想到这个江湖气十足的女子,能出这样有见识的话来,凤歌对她越发的刮目相看:“还有呢?”

    “啊?还有啊?”金璜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是,有三个理由的吗?”凤歌提醒她。

    金璜望着空:“那个,三个理由是因为感觉很有气势……嗯,如果你一定凑足三个的话……嗯……”

    虽然凤歌认为这并不是自己一定要凑足三个,而是金璜自己的就是三个,不过她还是没有出声,就静静等着金璜自己把三个凑齐了。

    金璜眨巴着眼睛:

    “还有一个月,江南道的嘉湖上会满是荷花,碧绿的荷叶在湖面绵延不绝,直伸到边,红荷花那些半透明的花瓣被初升的朝阳、斜落的夕阳一照,一朵朵上镶着的都是金边,那种景象,只有南边才有,其他的东、西、北,国都也看不见的。”

    凤歌喃喃自语:“接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嗯,差不多就这意思,其实我刚才也想到了,怕你我抄袭,走吧,巳时啦,再迟就来不及了。”金璜拉着凤歌的手往前跑。

    “来不及什么?”凤歌不明所以的被拖着向前。

    “来不及睡觉。”

    国都离最近的一个镇子大约五十里路,对于走惯路的人来还好,对于每平均不超过三千步的凤歌来,就很不容易了。

    刚刚出城的时候,凤歌还有心情看着青山绿水,背两句曾经在书里见过的诗句,又走了一个时辰,景物还是那样:两侧高大的树木绿油油,脚下的山道歪歪扭,眼前的土匪贼溜溜。

    眼前的土匪?

    面前站着两个年纪非常的孩子,六七岁的模样,身高刚过凤歌的腰,两人手里拿着破铁片,抖抖索索的指着凤歌与金璜:“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忽然卡住了,两人互看一眼,抓耳挠腮,偏偏谁也不记得最后一句是什么了。

    气氛一度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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