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页    存书签 下一页
极点的世界。死神们在无尽的时间里蹉跎,简直就像是地狱。”

    “所以,笔记在我手里,你不会有什么乐趣的。”李灵一说,“因为我不会使用。而那个人的话,应该能带给你足够的乐趣。”

    “是吗,那我还真是期待了。”

    琉克说着,咧着嘴说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笔记的。虽说以前也有过笔记流落到人间界的情况,可那都是数百年前的事了而你的年纪怎么也没有那么大吧,那么……”

    “这你就不用管了。”

    “呵呵……好吧。”琉克道:“不过我要提醒你,等到你说的那个人拿到笔记,我就要到那边。而……你是他的同学,他知道你的名字和容貌,那等到他了解规则之后,嘿嘿嘿……”

    琉克怪笑起来,带着一丝幸灾乐祸。李灵一明白他的意思,夜神月的话,只要使用那笔记一次,就会黑化。

    这可以算是他的优点?执行力太强。如果是其他人的话,即便捡到笔记,试用了一次,但看到人死肯定也会吓一跳。第二次使用绝对会谨慎无比。但夜神月就不同了,实验一成功,就疯狂的写名字,没几天就写了数十上百个。

    所以,能这么迅速黑化的他,肯定不会允许笔记的所有权不在自己身上。因为没有所有权,也就意味着只有笔记在手上触摸时才能有记忆。而一旦分离,那这份记忆就会立刻消失不见。

    而想要永远保有记忆,就必须获得笔记的所有权。而所有权的更迭没有和平方式,只有上代主人死掉,新主人才能获得。

    也就是说,琉克的意思是说夜神月会杀掉李灵一。不过后者倒是不怎么担心,因为这种法则的诅咒力量对他根本没用。他不受这法则的限制。哪怕夜神月写上一万遍名字也杀不掉他。

    另外就算能,以后者的智商恐怕也不敢轻易杀。因为这也太明显了。原剧情里他最先杀了一个人,就被l定义到了具体地区,要是李灵一这种同班同学死掉,那l恐怕立刻就能定位到夜神月身上。

    所以出于哪种考虑李灵一也不担心什么,至于琉克的话更是不放在心上。

    “去吧,我可不想身边跟着一个这么丑陋的生物。”

    “喂!区区人类竟敢说本大爷丑陋!”

    ……

    又是无聊的一天。

    夜神月走在回家的路上,目光平静如水,他俊秀的容貌不时的引起路人的侧目,然而他的眼神却一偏不偏,没有任何波动。

    已经习惯了,对于这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