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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和秋粮,含米、马草、户口盐钞银等。

    万历六年,苏州府起运折银夏税是4975两,起运折银秋粮是2571895两。

    以上这些起运的实物税收,也远远超出了572的比例。

    至于这些起运粮食目的地,那就多样了,南京北京都有机构负责接收,因此这些粮食很大程度上是不经手户部太仓库的。

    太仓库的主要功能是存白银而非粮食。

    倪元璐的奏疏中,崇祯十六年苏州府上缴到太仓库的额银是565518两。

    这个税收,自然也是不包括原本苏州府所缴纳的本色的。

    而且崇祯十六年苏州府的额征银和万历六年相比,增加了一倍还多。

    崇祯三年松江府的赋役构成本色米麦赋,约33万石。

    明代存在着一种说法,叫“南粮北役”,意思是南方赋役中粮食负担更重,北方则是徭役负担更重。

    但是韦宝认为松江府的“役”比“粮”更重。

    崇祯十六年,倪元璐额定下的松江上缴到户部的赋税额银是232883两,相当于崇祯三年松江府一年折银的田赋。

    由此可见,难道松江府的赋税是不少的。

    只有不懂明代财政的才会把明末太仓库,新饷库,又或者是兵饷左右司的银额当成各地的赋税,典型压根就不知道明代是咋搞税收的。

    三饷那有没有收足呢几乎是永远也不可能的。

    因为就算没有三饷,江南赋税也未必收得足。

    江南逋赋是自15世纪以来,就是一个长时间困扰明廷的财政问题。

    江南第一次出现逋赋高峰是在永乐宣德年间,事实上早在洪武年间苏州府就有逋赋趋势了。

    苏州府从永乐二十年到洪熙元年之间,欠粮392万石。

    宣德四年,苏州府又欠了700万余石。

    自15世纪起,明廷蠲免江南赋役的记载就太多了。

    崇祯十六年,南直隶部分府县,淮安府、徐州、庐州府、凤阳府,蠲免原因然后明廷考虑到黎庶的艰辛,给部分地区进行了所谓的“蠲免”。

    其实被蠲免的地区,基本上是大明失去的底盘,比如河南、陕西、湖广江北等地。

    一个例子就是河南省以黄河为界,以南的州府全部蠲免,而以北的彰德、卫辉二府一分不少。

    神奇的是,富甲天下的南直隶再次获得了41万多的蠲免,约相当于其定额的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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