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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甜丝丝的。

    赵金凤是喜欢韦宝的,否则不会答应范晓琳在韦府住一晚才走,她每回回金山里看父亲,都是当天来当天走。

    而且今天父亲将亲事与韦家说了之后,韦父韦母韦宝的态度都让她心暖,觉得韦家是真心接纳自己的。

    赵金凤心里没有太多的门第高低之见,当初她的家世远胜于韦宝,也没有低看韦宝半分,现在韦宝的家世远胜于她家,她也没有自卑。

    吴雪霞是目空一切的气质,赵金凤则是心中有天地,什么事情,不管大事小事,在她这儿都一视同仁,她都会用开朗乐观的积极态度面对。

    以赵金凤的美貌,以赵克虎家大地主的身份家世,赵金凤家常年有两位数以上的提亲人,其中不乏富贵之家的公子哥。

    但赵金凤当初可并没有对哪一个动过心思,见着赤贫中的韦宝的时候,也丝毫没有轻视。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韦宝觉得这句话用在赵金凤身上最为合适,应该适当的改一改,女孩不争,故而天下莫能与之争。

    赵金凤才真的是正能量女孩,似乎一点负能量都没有,很值得自己学习,很应该多和这样的女孩在一起。

    赵金凤身上的这份气质,才是最吸引韦宝的。

    韦宝在现代也见识过不少富家女,但是像赵金凤这等完全剔除了富家女孩身上缺点,只有良好的成长环境所铸就的高雅气质的女孩,韦宝还是头一次见。

    “你喜欢就好。”韦宝微微一笑,鼻子嘴巴与赵金凤的粉脸已经贴的很近了。

    赵金凤的芳心怦怦乱跳,目光扑簌簌的很明澈,并不迷离,惊慌之中又强迫自己镇定,暗暗猜测韦宝想亲吻自己,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有点不愿意,又不想让韦宝‘不高兴’,她喜欢看韦宝高兴,看韦宝的笑容。

    海河哗哗的流淌,发出叮咚悦耳的声音,似乎是给这幅天高云淡的明朗画面配乐。

    赵金凤闻着手中的野花,心情变得轻松而愉快,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和男孩子在一起,这个念头刚刚涌上心头,赵金凤的俏脸马上就红了。

    想到自己将来会嫁给身边的这个男人,更加心头小鹿乱撞。

    韦宝越靠越近,一副恶作剧心态,他看得出赵金凤有点抗拒,想看赵金凤到底能容忍到啥程度才避开。

    却没有想到,韦宝的鼻尖都已经感受到赵金凤的粉脸了,两个人几乎贴合了,韦宝的嘴唇也几乎感受到赵金凤粉脸上的热度了,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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