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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暗恋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见到余志希,她便爱上了他。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崇拜更为贴切一些。崇拜比爱更严重。爱一个人,是会要求回报的,是希望他也爱你的。崇拜—个人,却是无底的,能够为他永远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时是崇高的。成年以后的崇拜,却是卑微的。

    余志希并不是常常在香港。一个月里,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时候,她那半个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从来没有承诺一些甚么。有时候,他们只是吃饭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个时代女性。男女之间,不过是一种关系,而不是感情。关系是潇洒的,感情却是负担。可是,她压根儿便不是这种女人,那只是她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天晚上,余志希从西班牙回来。她本来约了郑逸之看电影,接到余志希的电话之后,她立刻找个借口推掉了郑逸之。

    余志希对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头舐她的脸和头发,把她舐得湿漉漉的,像—头小狗。她问他:

    “这一次,也是和那个空中小姐一起吗?”

    他没有回答。

    “为甚么她从来不在香港跟你见面,是因为她有男肌友吗?”

    他用舌头舐她的嘴巴,不让她说话。

    “我有甚么不好?”她哽咽着问他。

    “你没有甚么不好。”他说。

    “那为甚么我永远是后备?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说:“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吗?”她难过的问。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脱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着他的胸口,彷佛只有这样才能够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然而,无论她怎么努力,他和她,却是关山之遥。

    她只是他永远的后备。完美,是一种罪过。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个永远的后备。那个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远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经坦白的告诉郑逸之:

    “我是一个男人的后备。”

    “他说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爱我。你说呢?”她问。

    “那他也不应该跟你上床。”他有点生气,是替她不值。

    后来,她看得出他愈来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个气球,谁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两个同病相怜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残忍。余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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