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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 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象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象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的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的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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