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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吴为是坏人。因为白帆老提吴为作风不正派,我们得把前因后果搞清楚。”

    “白帆有什么脸皮说吴为作风不好?她还不是偷人养私生子?”

    “那都是白帆同志过去的事。”“吴为的事难道就不是过去的事?你们有没有一个公平的尺度?”

    律师没的可说了,“白帆一九四六年的问题就不要计较了,我们是马列主义者嘛,”

    胡秉宸说:“那你们为什么揪住我不放?”

    见律师没了辙,书记员再次上阵,“你如果从上海回来再签字,我们就宣布诉讼终止。”

    “你有什么权力终止?终止要讲出终止的道理。又没有发生意外情况,起诉人没有死亡也没有要求终止,你凭什么给我终止?”书记员又接不上茬儿了。

    律师问:“你在医院里和胥德章谈过什么?”

    “什么也没谈。”

    “当时有谁在场?”“只有他……你们这是于什么,是在搞诱供!什么叫诱供?就是把张三说的话告诉李四,让李四承认。刚才这位书记员上来就对我胡说八道,又是上报中央又是什么的……我干这个买卖比你们早几十年,还想在我面前卖这个!”

    律师说:“他不代表法院。”

    胡秉宸烦了,“我身体不好,不能这样纠缠下去,我走了,请我的律师代理。”

    律师说:“你不能走。钱财可以代理,这个问题不能代理——感情问题别人怎么可以替你说清楚?”

    “我非走不可。如果你们十天内给我开庭,我就不走。”

    “十天之内开不了庭,我们还没调查完。”

    “那我就走。什么时候开庭请你们通知我,因为我还得买飞机票。”

    书记员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希望你们早判,不管判不判离。我该采取什么办法再采取什么办法,不能像旧社会那样,把人拖死,要按法律办事。吴为的问题法律上没有那一条,你们的法律是不是过二十年再执行?法律上写得清清楚楚,不能由你们自己随便解释。随便由人解释还叫什么法律?”

    律师说:“我们没说二十年后再执行,但法律也没规定得那么具体,总要照顾影响。”

    律师只好对白帆说:“胡秉宸不老实,不和法院合作,不说心里话,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可见姜还是老的辣。按照胡秉宸的社会地位,真是说句话比吴为、比茹风那些“小孩子”管事。

    刚一亮相,就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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