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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几片肉进嘴里,吃相很不雅观。范进遇到过的女子里,即便是胡大姐或是梁盼弟这样生计艰难的,见到食物时,也会刻意维持个体面,尽量让自己斯文一些。

    只有林氏吃起东西如同抢饭,抓起肉就朝嘴里丢,吃相与那些码头上的苦力没什么区别。一边吃一边咋着嘴:“省城里的东西就是好,这肉卤的真香。在海上,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范进刚刚在凌云翼那里吃过饭,所以没怎么动筷子,只看着林氏一个人,把买来的三斤猪头肉消灭过半。等到肚子里有了些食,林氏才放慢了进食速度,范进这才道:“你很饿?”

    “当然了,把戏被人戳穿了,就没人管我饭吃,当然会饿了。两个女人带着孩子去了你那,那头肥猪看我的眼神像看杀父仇人,守着他什么也吃不下。看到这猪头肉就像看到他被炖熟了一样,吃起来格外解气。再我已经习惯这样了,在岛上不管男女老少都这么吃,像你这样斯斯文文的,早饿死了。”

    “我听人做没本钱生意的都是大碗酒大块肉的风光,没想到你们过的也挺惨。”

    “书人的怎么能当真呢?有饭吃谁疯了去当强盗?我们有几万人,就是几万张嘴,每最头疼的事情就是怎么给这些嘴找到食物。粮食从来都是不够吃,只能数着米粒下锅,手快有手慢无,不抢就要饿肚子。再官兵、夷人都要和我们打仗,有粮食也要存起来,预备着打起来买不到米的时候,即便是大哥也经常挨饿的,所以见到食物就要吃进肚里,哪怕撑的难过也好过饿死。”

    她又看看剩下的猪头肉,再看看范进,“你……不吃了吧?如果不吃的话我想把它带上,给我大哥吃。”

    “姑娘随意就好。”

    女子欢喜地的把肉打了包,又到厢房里更换了衣服,等出来时,已经换了身斓衫,做了个书生打扮。时下广州这样打扮的人极多,穿这身衣服确实不会惹眼。只是她走路脚步生风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够斯文,好在惊鸿一瞥间不用担心露馅。

    城里一群大户都惦记着林氏的头,他们门下的护卫镖师,亦是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即使在锦衣卫那里达成默契,下面的人搞什么手脚,还是可能出问题,必要的易容,也是安全的一部分。

    范进看看色道:“不急吧?时间还有富裕。”

    “路上走走,话,留在这里,我怕那头肥猪会在背后咒我不得好死。”站在院子里,女子又朝上房里喊道:“我留在厢房的东西,算是付你的房钱。那几颗人头你交上去,可以换个不错前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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