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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尉身上的盔甲。

    楚军军官的盔甲比起士兵的盔甲要好上多少,在战场之上那是抢手货,打完仗之后,秦军在争夺战利品的时候,那可不是心平气和,因为毕竟战利品不可能是每人一份的,有人有,自然就有人没有。有的时候,当然得用拳头来分个胜负。

    因为谁都清楚,如果有了一身好的装备,下一次战斗的时候,存活的机率便会大上许多。所以现在战场之上,不时便会爆出这样一场争斗,彼此之间打得翻翻滚滚,当然,这个时候是不动刀枪,只用拳头的。

    老哨长专注的剥着这个死去校尉身上的盔甲以及其它所有的东西,但却没有人来跟他争夺,因为这个老军官的悍勇,在战场之上所有人都亲眼目睹,第一个破开楚军战阵的便是这个战前一点也不起眼的老兵,没有人以为他还能活下来,但最后,血糊糊的他,却依然挺到了最后。

    死去校尉的身材与老哨长差不多,盔甲穿在身上挺合身。老哨长将其余的诸如衣服之类的东西叠好,再将一些银票之类的零碎也都收好,包成一个包裹,背在了身上。

    这一堆零碎当中,有一个的锦囊,老哨长几次伸手想将他拿起来,却又莫名的半途又收回了手。这样的锦囊,在很久以前,他也有一个,那是一个姑娘送给他的。

    可最终,那个姑娘嫁给了别人,一个能让她们一家吃饱饭的老头子,那一,他烧掉了那个锦囊。

    老哨长终于还是拾起了那起了那个锦囊,打开,内里除了一缕青丝,再无其它。

    老哨长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在落英山脉的另一边,一定有一位姑娘正在等着眼前这个人吧。他将锦囊塞进了这个已经赤条条的楚人的肚子里的伤口之内,那一刀,直接将这个军官给开膛破肚了。

    不久以后,这些被剥光的楚人尸体将会被集中到一齐烧毁,就让他带着这一缕青丝,一起回去吧。

    老哨长抱着头盔,落寞地向回走着。头上包得太厚,头盔带不进去了。

    城墙顶上,马,卞无双,卞文忠以及雷霆军的一种将领们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战场之上的一切,对于雷霆军的士兵而言,边军对待战死敌人的遗体的行为,他们有些难以接受,以前也经常听到这样的情况,但却远远无法与亲眼目睹而来得震憾。

    一万多具楚军的尸体,在极短的时间内,便一个个全都变得赤身**,被高高的堆集在一起。边军们正在从四周找来柴草,堆放在这些尸体的周围。

    “这便是边军的日常。”金守德充当了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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