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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二十日,山海城,夏宫。

    军务大臣杜如晦代表枢密院,向欧阳朔汇报枢密院拟定的《关于适当裁撤减编郡一级警备师团的军队整编方案(草稿)》。

    此轮裁军仅针对四大行省十六郡之地,直隶郡警备师团早已裁撤,夷州郡、琼州郡以及星州郡都是岛屿,均不在裁撤之列。

    十六郡合计十六个满编警备师团,总兵力16万人,相当于三个军团一级编制。于此同时,四大行省驻扎着三个满编集团军,总兵力105万。

    如此庞大的军队规模,不仅不必要,而且对朝廷财政、对地方均造成巨大压力,到了必须适当瘦身之时。

    经欧阳朔亲自提议,枢密院拟定了此轮裁军方案。

    云南、川南、岭南以及闽南四大行省,每个行省仅保留一个警备师团,未来扩张的领土,将直接按照一个行省一个警备师团的标准进行配备。

    每个行省保留的警备师团,其隶属关系也将由枢密院转到行省总督衙门,由行省总督指挥调度。如此一来也隔绝了郡守跟地方警备部队的联系,让行省总督成为行省范围之内,唯一拥有调兵权的文官。

    这种制度性安排,对维护总督权威是非常有益的。

    刚任命的四位总督中,白桦、范仲淹、霍光以及荀彧,就没有一位不通军务,指挥一个警备师团,实在是绰绰有余。

    此前的木兰月跟裴矩同样略通军务,这已经是对总督的基本要求。

    当然行省总督接过的只是指挥权,警备师团旅帅及以上军官的任命,兵籍档案,武器装备供给以及作战训练管理等军务,则转隶至战区统帅部。

    战时,战区统帅还有权越过行省总督,直接调动警备师团。战区统帅部要做的,不过是在调兵之前,上报枢密院。

    等于是,枢密院对地方警备师团基本放手,专心于野战军。

    因为是四留一,此轮裁军将一次性裁撤十二个警备师团,合计16万人。警备师团属于正式在编兵员,待遇向野战军看齐,因而裁撤之后必须妥善安置,可不能像处理战俘一样,直接就让不合格的兵员转业。

    为此,财政院专门划拨了一百万专项资金,用于对裁撤兵员的安置。

    此轮裁撤下来的兵员一部分将转职为衙役,充实到总督衙门、郡守衙门、知府衙门以及知县衙门四级衙门的内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地方衙役体系。

    尤其是刚组建的总督衙门,至少需要配备三千到四千名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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