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页    存书签 下一页
是七岁以上的,都要送到学堂读书。读书所需要的课本笔墨纸张等物,皆由爵帅负担。每个学童每日管一顿午饭。凡是胆敢不送孩子去学堂的,所有税赋加倍处之!”

    轰的一声,人群之中又发出了一声惊叹。

    上哪里去找这样的好事?就算是孔圣人,当年开设讲坛教书的时候口中是“有教无类”,但是凡是来求学的,都要交上三十条干肉来,春秋那个时代,能够有肉吃的都是贵族,何况能够有干肉用来交学费的?

    如今官家出面开办学堂,不收学费不,还要负担孩子的课本笔墨,管一顿午饭,有这等好事,不去赶快参与一份,却出来与之对抗,为了什么不相干的屁事去给自己多一倍以上的税赋,这不是脑袋被驴子踢了是什么?

    眼见得自己赖以生存的基础一件件的都被人撕扯干净,如同一个干瘪的老妇人一样,**裸的暴露在光化日之下,无法再吸引众人的目光,两个老监生再也无法遏制心中的悲愤和失望,索性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声的哭嚎起来,从列祖列宗到至圣先师,哭诉个不停。

    所谓的投献,其实就是普通百姓将田产托在贵族、官员和缙绅名下以减轻赋役。明代有一种怪现象,就是庶民主动地把自己的田产投献给贵族。这种怪现象的出现, 根源仍在明代特有的税收徭役制度。

    明代徭役之重,甚至超过税粮。但是,王府和勋贵庄田却享有优免权。一旦成为他们的庄佃,即可在其荫蔽之下,免充国家差役。走头无路的农民, 甚至中地主,为了躲避“差役苦累”,便往往“将自己田产投进王府,以希影射”或者“将子弟投献”,充当奴仆。也有因田地争讼或买卖不平而投献者,“有等军民为因两家田土争竞不明,或先买与人,价银低少,俱各朦胧献与王府。其投献之人,畏惧照例充军,却仍典立典卖文契,以为掩饰”。有的权贵为了吸引农民投献土地,有时还以低于国家税粮额征收籽粒。云南黔国公沐府就曾这样做过,以致“投献者接踵” 。

    而贵族以外的官绅同样是特权等级。在等级的阶梯上,他们虽然低于贵族,但却高居于庶民之上。在政治身份上,他们是“官”、是“绅”,因此在户籍上称为“官籍”、“ 官户”、“官甲”,与无身份的庶民截然不同。明代律令严格规定,“富贵贫贱”之间 绝不能“越礼犯分”;庶民不准擅自以官相称,“称者,受者各以罪罪之”。官绅们凭着尊贵的身份,煊赫的势力,“视细民为弱肉”,“受奸人之投献”。在那个时代, “士一登乡举,辄皆受投献为富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