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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过自己去给人打工。

    欢喜自觉自己并不是有野心的人,但到了这个到处是机遇的时代,自己若还是一点想法都没有,那就不是没有野心,而是傻了。

    关于以后上大学学专业,欢喜也有许多犹疑,这年代的大学,文学类的她不稀罕,哲学类的不感冒,医学类的不感兴趣,她倒是想过系统地学习一下经商企业管理一类的,但现实是,这个时期哪怕是b大和清大,这类专业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教授。

    至少,她觉得比起从小耳融目染,后来更是被土豪爹有意无意灌输不少做生意手段,也有过相关经验的自己,那些教授恐怕还有所不如呢。

    欢喜倒是想要学计算机,毕竟后世的互联网有太多商机了。可惜,国内的计算机差不多要到九十年代才能崛起,这时候,计算机这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选来选去,她觉得这个年代,自己能够报以期待的,也只有外语系了。

    比起赚自己人的钱,她其实对赚外国人的钱更感兴趣。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这次出去,欢喜是打算多找一些外文书籍的。

    奚万里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出劝人的话,犹豫了下道:“你会好好的对不对?”

    想到大哥的身体,他就拒绝不了对方的帮助,但是,若是欢喜因此折在云南,他觉得他这辈子都痛快不起来了。

    所以这时候,他的语气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哀求。

    他在哀求欢喜,让她一定不要出事,不要让他愧疚,不要让他悲伤。

    看着对方眼底毫不掩饰的焦虑和恐惧,欢喜突然清晰地认知到,这个男人是真的喜欢上了自己。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开始起的这种心思,但欢喜这会无疑是非常愉悦了。

    她以为奚万里对她不过是年少而慕艾的悸动,如今看来分明不止这样。这个青年远比她以为的早熟,他的感情也远比她以为的深沉。

    简单点说——你以为男神只是对你动心了,结果对方已经爱惨你了,这感觉是怎样一个爽!

    就是在这一刻,欢喜开始认真考虑接受这份感情。

    归根究底,欢喜对未来另一半的要求,也不过是长得帅,又非常爱自己罢了。

    ——是的,她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比起嫁给一个自己爱的人,她宁愿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也同样,如果不是确定对方对自己也有好感,她是绝对不会率先交付自己的感情的。

    至于另外一个重要的婚姻先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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