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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喜上辈子是来过省的,那会她刚满十八岁,她后妈异想开,以她已经成年为由要把她分出去,把土豪爹气得哟,当下便将一个烟灰缸给砸了过去。过后还不放心,连出差的时候都把她带上了。

    那个时候他们来的就是省,而欢喜对这个山城最大的印象,就是满大街的自行车和摩托车,因为上坡多的关系,全国风行的电动车在这里很少看到踪影。

    现在的省在欢喜眼里陌生极了,一点都没有后世的影子。

    当然,便是回到上辈子的那个省,她也不见得就认路,毕竟那时候她都是靠GPS走下。

    也是因此,他们二人废了些功夫才找到招待所——关键是她听不懂省方言,而这时候的人大多数听得懂普通话但不会。

    招待所倒也不算贵,一人一晚上一毛,不过却是多人间的,热水可以随便要。

    他们运气算好,虽然被安排在了一个二十人间的,但这时候的招待所比较空,因此这个二十人间目前只有他们两个人。

    “姐,我们接下来去哪啊?”等进了招待所的房间,宋爱国连忙问道。

    从火车上下来到现在,他都是懵的,要不是有姐姐在带着,他根本都不知道往哪儿抬腿。

    也因为此,原本就对欢喜万分崇拜的宋爱国这会更崇拜她了。

    欢喜将背上背着的行李卷放好,回答道:“去乡下找玻璃作坊。”

    宋爱国瞪圆了眼睛,“姐姐,你真的要去和人家谈生意?”

    欢喜瞥了他一眼,“难不成你以为我笑的?”

    宋爱国摸了摸鼻子,“我们不先在城里看看?”

    欢喜一想也是,便道:“那我们明分头行动,我去我想去的地方,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宋爱国顿时有些慌,“姐姐你不跟我一起?”

    “到时候我会给你钱,吃饭的问题你自己在外面解决,晚上回来我们一起出去吃。”欢喜道。

    她这次带爱国出来是为了让他长长见识,也是为了锻炼他,可不是想要身后多一个跟屁虫。

    宋爱国心里还有些疑虑,但欢喜却摆出了一副就这么决定了的态度。

    他本来还想要第二再跟姐姐提提,结果第二醒来的时候,却发现欢喜已经走了,只在他枕头边放了五块钱和一些票券。

    而这时候的欢喜,已经一路打听一路来到了这里已经废弃的图书馆。

    这个图书馆很大,但却很破旧,从门口就能看到很多打砸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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