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页    存书签 下一页
的城市你就是我最后的信仰,

    洁白如一道喜乐的光芒将我心照亮!

    不要再悲伤,

    我看到了希望。

    你是否还有勇气?

    随着我离去!】

    路苏拉了一下贝斯,他的右手悬在半空中,停顿了足足两秒。

    接着,就是同样的声嘶力竭,同样的歇斯底里!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这,才是路苏眼中——真正的摇滚!带有精神的摇滚!

    苏晴从未想过,自己会喜欢摇滚。是的,她对音乐有着敏锐的嗅觉,不管是情歌还是民谣,她能红的,大部分都红了。所以哪怕是音乐总监吴波,也总会来咨询一下苏晴的意见。

    但她从没有觉得哪首近期的摇滚乐会红过。

    或许我自己并不喜欢摇滚吧?

    或许我听不来摇滚乐吧?

    苏晴在心中是这样想的。

    但是,为什么今,我的血液随着台上大男孩的呐喊,一起沸腾了呢?

    为什么我心中有着一股蠢蠢欲动,想跟着边上的姑娘一起高声尖叫呢?

    是因为这首歌是这个大男孩唱的吗?是因为这个大男孩是自己的学生,所以为他自豪吗?

    不是的,都不是的!

    是因为这首歌,这首叫《私奔》的歌,这首歌颂爱与自由的歌!

    原来,我不是欣赏不来摇滚,也不是不喜欢摇滚。

    只是,这些年来,我并没有听到真正的摇滚!

    一如现在的摇滚!

    一曲终了,路苏放下了手中的贝斯,看向了台下还在欢呼的人群。

    “怎么样?还行吧?”阳光下,他笑的很开心很灿烂。就像是个等待老师和家长表扬的孩子,希望得到一颗好吃的糖果。

    回应他的,是台下的山呼海啸。

    “今在上台前,有前辈跟我,要让我看看他们的摇滚。”路苏停了片刻后,继续道:“可是很抱歉前辈,我真的欣赏不来。”

    台下立马传来了一股哄笑声,他们知道这个大男孩在谁,自然是先前嘲讽路苏的大菠萝乐队。

    大菠萝的歌他们也都听了,怎么呢?放在地下乐队的表演里面,算是还行吧。气氛能够炒起来,大家也愿意跟着吵闹的节奏挥动双手,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而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