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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的规定,把林闻嘉羁押在拘留所里。

    一切都是光明正大,不存在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任谁都会认为这是一场巧合,某报社主编行为道德不端,私下吸食毒品,治安大队无意之间揭露了这一点。

    只要这么一来,林闻嘉的前途、事业、人生都会受到考验。

    这也是上面某位大人物的考量,做为底下做事的林全,自然不清楚是什么源由。

    但这跟他没什么关系,他不过老老实实的执行工作,任谁也挑不错毛病。

    接下来调查怎么发展,与他关系也不大,林闻嘉带的毒病不多,他本人也是清白之身,最多给他硬扣个罪名,也不用正式立案。

    一般按条例拘留几或者是五百元罚款,就可以放出去。

    按照上面某位大人物的想法,这是要提点他,不是要整治他。我们呢……还是给这位林主编一次机会,让他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究竟招惹了什么不应该惹的人。

    (本来,一切都应该这么发展。)

    可问题是……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热泪盈眶,偏偏老爷没有让事情如此发展,那群SB压根就没把白粉和氯胺酮药丸塞到林闻嘉的公文包里。

    公文包里确实有白粉和药粉,但D那是汰渍冼衣粉和维生素药丸,这都是从哪里找来的蠢货,连陷害人都不会陷害。

    实际上,当时就有警员怀疑是不是搜错了,但林全队长还是顶着压力把人带了回来。

    可现在怎么办呀!要用什么理由把人拘留下来。

    “对了,还有照片呀……”

    林全队长这时候思考良久,总算下了一个决定,就用“购买并持有**物品,数量巨大”这一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当然,拘留和管制是不可能的,人还是立马放掉,至于是否要追查照片中的男女主角是谁,这也没有任何必要,这种事情是拿林闻嘉没什么用处的。

    林全队长想了半,只能够苦着一张臭脸下了这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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