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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朴莎莎庆幸自己走对了这一步,如果早上,自己没有机智又勇敢地做了这么一个聪明的决定,或许自己这时候,已经坐上回去的公交车,跟边帅没有任何交集了。

    边帅点的菜上的很快。

    并且服务生特别来谄媚地告知,知道边总来用餐,是厨师长亲自做的每一道菜,甚至送了酒,希望他们用餐愉快。

    原来这有钱人,不仅仅是花钱的感觉爽,在外消费,还受人尊敬,这种特权感,太爽了。

    这是朴莎莎十八年来,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顿饭,边帅吃的是狼吞虎咽,他是真饿了。朴莎莎是吃的兴高采烈,她是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虚荣感。

    “他们家的菜,真好吃。”朴莎莎找了个话题开始跟边帅套近乎。

    “可能你饿了而已,好吃你就多吃点。”边帅头也不抬地跟着一块多刺的野生刀鱼较上了劲。

    “嗯,边帅哥哥,你以后还会带我来吃么?”

    “啊?”边帅顺口一答,“你喜欢就自己来吃好了,报我名字。”

    “边帅哥哥对我真好!”朴莎莎喜滋滋地对边帅嗲了一声。

    “唔……”

    “边帅哥哥,我们吃完饭,去哪里啊?”

    “昂?”

    “我是说,我们吃完饭,去哪里啊?”朴莎莎闪着眼睛问道,她可不想这顿饭散了,就跟边帅没有然后了。

    “呃……”以边帅一贯对女人的了解,吃完饭,那自然就是去购物血拼来消化消化,男人们,负责刷刷刷就行,所以他想也不想地就脱口而出,“逛商场吧。”

    “真的么?”朴莎莎特别高兴。

    她总是听她们说,一个男人,如果愿意陪你逛街,愿意跟在你后面不厌其烦地看你试来试去,愿意给你买单,那一定是很温柔,对你很好,很喜欢你。

    所以她一听到边帅的这个提议,简直心花怒放。

    这后面的菜再美味,朴莎莎都不太敢多吃了——等下逛街,万一要试衣服,自己吃太撑了,那就不美了。

    吃完饭。

    边帅正要习惯性地买单,突然才想起来,那个钱包啊,卡啊,都丢在自己跑车上了。

    原本想跟服务生说挂在自己账上,签单,在服务生去拿账单之前,边帅就莫名其妙觉得自己这一夜一天地被折腾的不开心,怎么样也要拉一个垫背的,直接打了个电话给狐朋狗友甲。

    “帅哥,你起啦?现在在哪潇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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