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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地回了公司休息。

    真是一岁年纪一岁人啊。

    当年自己好歹也是新鲜出炉的歌唱新人一枚,别说喝个半瓶伏特加了,就是喝上一瓶,在舞台上蹦哒一晚上,也不会有事啊。

    可如今居然比不过一个女人。

    真是沧海桑田,时不我待啊!

    哼,这个阿柔,等我先把你签下来,再好好地折磨你!

    此仇不报,非叶森!

    阿柔来大唐文化,是精心打扮过的。

    这是阿柔戏漂生涯迈出的巨大一步,在羊拐子胡同里蹲久了,看多了怀揣着梦想和热情来b城里漂的年轻人。每个月,都有新来的,每个月,也都有离开的。

    那些离开的,十有八九都是吃不了苦,放弃戏漂的生活,想要做回正常人的。也有极少数的佼佼者,是因为混出一点名堂,混好了,签家经济公司,算是可以稳定接上戏的。

    可能是没有别人幸运吧,阿柔一直都在羊拐子胡同里混着戏,等机会。

    她不甘心,明明自己不比别人差,为什么会没有更多的机会?

    可这一天,这样一个机会,自己终于等来了。

    阿柔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内心的雀跃,出发前两个小时,她破天荒地把衣柜里的衣服统统翻了出来,搭配了一遍又一遍。

    对着镜子,竟是不知自己是画个素雅的淡妆合适,还是画个精致的全妆合适。也许自己嫁人那天,都没有这么激动吧。

    走出羊拐子胡同前,阿柔回头仔仔细细地看了这个破旧的胡同一眼。

    很快,我就会彻底地离开这个地方。

    阿柔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我一定要成为大明星。”

    “签吧。”叶森丢过合同给阿柔,一句废话都不想跟她多说。

    这个女人,自己只要一看到,就觉得来气!

    “谢谢。”

    阿柔可是第一次经手经纪合约,表面又酷又平静,心里却是一万只的小麻雀在沸腾,仔仔细细对着合约从上到下一条一条看了个明白。

    直到合约上的最后一句话都被自己在心里默念了三遍后,阿柔才小心翼翼地在合同的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小心翼翼地把合同递还给叶森。

    叶森挥了挥手:“你可以走了。”

    真是好想这个女人可以马上从自己的眼前消失!

    阿柔不卑不亢地问道:“那,公司什么时候会给我安排戏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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