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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天皆是如此,我专心写作,把我在山谷里遇到的种种奇事妙事和怪事都呈现在电脑荧幕当中。令人惊喜的是,我的作品在短暂地度过前期之后,迎来了一波小小的浏览‍​‎高­潮‍‌。我也借此收获了一大批读者粉丝,留下了众多的评论。我简单地看了一下,有称赞仙境之美的,有歌颂狼之精神的,不过大部分都是对这件事的真实性的怀疑。

    因为我在第一章就明确说明了,这不是,这是一本纪录文,是记录我在山谷中的生活的。每一个情节都没有半点虚假,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为什么我要这样?因为我写作的初衷,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知道这座山谷,让所有人都理解我无法回到家里的这种苦衷,以及引起大家对保护狼们的共鸣。

    偶然之间,我又看见这样一则评论:就是,狼怎么可能和人一起生存呢?在野外遇到狼,怕不是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吃掉了吧。

    我看着这荒谬的言论,微微笑道,只是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那只是你没经历过罢了。

    的确是这样,现实中人害怕狼,但是狼更害怕人。电影和里的狼吃人极少存在,除非在群狼极其饥饿,或是你入侵了狼的领地时,狼才会主动攻击人类。否则,狼对灵长类动物根本不感兴趣。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看评论也是一种乐趣,因为各式各样的评论会把不同心理的人分出三六九等。我继续翻着,直到看见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评论。

    “您好,我们很喜欢您的故事,想要和您谈一谈关于这本书衍生作品的看法。我们很想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和我们联系。”

    我愣了一下。

    确实,电影比更易传播,画面也比文字更容易让人印象深刻。但是同样的,文字所表达出来的心理、细腻和想象的空间,是电影表现不出来的。尽管我很希望在短时间内把我的故事推广向更多的人,但是我绝不是对这种事马马虎虎的人,如果真的有影视作品,我也希望能够做到极致。

    不管怎样,试试看吧。

    我加了这个用户的好友,然后在他主页添加了这个人的qq,他的qq账号主页标明他是一家影视公司的老板。我简单地说了几句问候语,然后便等待着他的回复。

    没过多久,一个语音就打了过来,吓了我一激灵。我看着电脑上的语音邀请,久久没有回应。因为我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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