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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论文怎么了?没交吗?是不是没写?我说着就要撸起袖子让小绿去把胡小白拎到办公室里来。

    不不不,别激动,云,她写了。路易站起来,伸手拦住我,而且写的很有趣。

    他说着从一堆作业里面抽出一张羊皮卷递给我。

    上面的英文如同小蝌蚪歪七扭八得,勉强能认出来是什么。

    你看这段。路易走到我身侧,指着一段说。

    巫师与妖精第一次关于魔杖使用权的争夺长达十二年,这一方面是因为妖精本身魔力的强大,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巫师在战略方面的不足。

    显然,妖精比巫师更懂魔法,在对魔法的源的研究上,它们远远领先于巫师,在某种程度上,它们比巫师更贴近于魔法元素,有一种说法认为妖精和精灵本身就是魔法元素与生物的结合体。

    但是巫师在战略方面的错误也十分明显,一味的抗争与使用魔法极大地消耗了巫师的精力与实力,在某种方面,如果能恰当地利用一些妖精的弱点,这场战争本可以很早地结束。

    很有意思的观点不是么?路易轻笑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学生从这个立场分析的。

    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毕竟我对魔法史并不了解。

    路易也看出了这一点,他朝我微微靠近,指着下面的另一段,再看看这段。

    他一边指着那行蝌蚪一样的文字,一边小声念给我听:

    巫师们认为妖精对金币有着强烈的偏爱,如果可以用金币使得妖精们之间产生内部矛盾,那就可以极大地削弱妖精们的实力。

    另外,美色也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据我所知,妖精对于美女的狂热追求并不亚于金币。

    美色?路易笑道:是不是只需要一个海伦,这场战斗就可以很快结束了?

    克莱文斯在一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真是太有意思了!太有意思了!

    我这还真是胡小白能写出来的,它们这个种族从古到今都这么干。

    我看了看卷子上面硕大的一个C,有气无力道:就这样你还给她C?

    路易认真地点了点头:当然,虽然跑题了,但是观点还是很新颖的。

    我心说你还真是一个认真的教授

    正和他们说笑着,手机突然震了一下,我拿起来一看,是吉娜奶奶发来的消息。

    吉娜奶奶:嗨,唐教授,要是你现在方便的话,来我的研究室一趟好么?

    我回了个好,便和休息室的几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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