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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海市也算是落稳了脚。

    不过这人天生那就不是个混社会的料子,要说混社会什么最重要?头脑!

    而他倒是好,人是够混,胆子够大,但就是没长脑子,混这许多年都是胡混瞎混,钱没捞着,就落了一身不是,还在警察那边挂上了名。

    这混混里头还真是少见他这么冤的。

    也是他心中最痛的地方,如今被林子枫直接戳了伤疤,张亮顿时眼睛都红了。

    把自己手中的砍刀扬了扬:“兄弟们!今天给我把这混蛋的皮拔了!砍死他我担着!上!”

    要说这就是混帐话了,砍死人你担着?你担的住么?要是真的砍死人了,还不是该吃花生米的吃花生米,该把牢底坐穿的把牢底坐穿?

    但是能跟着张亮一起混的,那就几乎没有半个机灵的货,不然也不至于跟着这么个混帐老大了。

    一群混混听见张亮的招呼,顿时都打了鸡血一样鸡血嗷嗷叫着就冲林子枫这边冲了过来。

    林子枫只是冷笑一声,手腕和双腿关节上轻轻做响,他要下狠手了。

    打架而已,上来就提刀子捉匕首的,这是准备下死手的节奏,这样的混蛋用张亮的话来说,那就是不能惯着!

    这要是换成别人说不定也就是教训教训就算完了,毕竟只是小混混,不值得和他们动真火。

    但是林子枫可是不同,他是佣兵出身,既然你拿出致命武器来了,那就是在生死大事上发出了挑战。

    想杀人就要有被杀的觉悟,没有什么手下留情的余地了!

    林子枫迈步朝前踏了一步,脚踩在地上的落叶,发出了咔嚓的一声轻响,就这一下顿时就让十几个混混浑身如同被雷电击中了一样,一股子寒气直接从头到脚,凉了个透彻,顿时都停住了脚步。

    人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其实是都有着天生的感应的,他们这群混混也不例外。

    面对着冥王,这群人顿时感觉自己好像是被一头饥饿的狮子盯住了一般,不受控制自然而然的产生了巨大的畏惧心理。

    “怕,怕个鸟!砍他!”张亮还是头一个挣脱恐惧的,低吼一声提刀就冲上前!

    其他人见有了带头的,脑子一热也就跟着一起往前冲来。

    而这时候的林子枫却是表现的很是古怪,他面对着冲向他的一众混混居然没动。就是没动。

    他的手半伸在半空中微微的颤抖,整个身体也僵在空气中轻微的抖动,似乎已经完全被吓的呆滞住了的样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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