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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衣用得是上好的绸缎,鲜艳的大红色红泛着柔和的光泽。

    念儿心灵手巧,跟连城一个有名的绣娘学了一年,手艺便已经压倒了众人,平时有什么缝缝补补的工作都由她来做。

    “小姐皮肤白,穿上这大红的嫁衣一定很漂亮。”念儿接过沈云倾穿好的彩线。

    沈云倾笑起来,这光滑的缎子摸在手中,确实手感很好,穿在身上的话效果也一定不错。

    她以前见过族里的姐妹们出嫁,也都是一身大红嫁衣,穿金戴银;她也见过那些西式婚礼,没有这些繁琐的仪式,不穿嫁衣,穿得是洁白纯净的婚纱,两个人站在真主的面前宣誓。

    她喜欢古香古色的东西,自然也喜欢这种旧式的婚礼,她曾想像过自己出嫁的情形,大概也是这般,凤冠霞帔,四处艳红。

    再过一个月,她就要穿着这身衣服迈出沈府的大门踏进叶家,成为他的新娘。

    沈云倾有些紧张,更多的是兴奋与期待。

    她见念儿纤手如飞,绣出来的花团锦簇,凤鸟高飞,不免羡慕起来。

    “做衣服很难吗?”沈云倾好奇的问。

    “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念儿笑了:“套路都是一样的,就看个人的技巧和悟性了,小姐要学吗?”

    沈云倾想到叶笙也喜欢穿长衫,那种黑色的长衫穿在他的身上,修长挺拔,十分好看。

    “我想学着做件衣裳。”

    念儿和秋彩都笑起来:“小姐是要给姑爷做衣裳吧,小姐有这份心,就一定能做好的。”

    沈云倾却没有这个信心,她不擅长的东西太多,比如做菜,比如绣工。

    本来这嫁衣应该由她自己来绣,她是怕她绣出来的东西会毁了这件衣服。

    只是,她从来没送过他什么东西,想来想去,只有自己亲手做的,才能表达诚意。

    “明天我们一起去少夫人的店里挑块布料。”沈云倾虽然对自己没什么信心,但是想到叶笙能穿上自己做的衣服,整颗心都飞扬了起来。

    秋彩和念儿齐声说好。

    “大小姐。”飘雪敲了敲门:“夫人让我给大小姐送燕窝。”

    秋彩起身去开门,笑道:“夫人这是想把小姐养得美美的,白白的,水的。”

    沈云倾拿起一卷彩线扔向她:“贫嘴。”

    秋彩打开门让飘雪进来,飘雪将手中端着的托盘放到了桌子上,里面的白瓷碗中盛着燕窝与红枣炖成的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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