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别南笑道:“不愧是娘子为我精心挑选的衣服,很是合身,正合我意。”
虹羽足比江别南高出一头,她上下打量一番,道:“这颜色正不正?”
江别南笑道:“这颜色好正,尤其是这顶帽子翠绿翠绿的,娘子知我心意。”
虹羽把绿帽给江别南戴上,嫣然一笑,道:“江爷,还别说。你穿上这身,就是个绿衣郎。”
柴俊臣拿起一把金背砍山刀,耍了几招柴刀十八路刀法。
一个少年人拍手叫道:“柴爷好刀法。”
柴俊臣微笑道:“楚斌,你善于用何种兵器?”
楚斌道:“柴爷,小人学艺不精,还没有擅长的武器。”
柴俊臣道:“我们和武器的关系就像选择情人一般,不管是否擅长都需要用感情。”楚斌道:“柴爷所言极是。”
柴俊臣淡淡道:“我小时候用刀,少年时也用刀,直到现在依然使刀,已经不知道使用过多少柄刀了。”
楚斌道:“刀是百兵之霸王,刚猛霸气。又是百兵之胆,其凶气可破云穿日,有气吞山河之势,如洪涛拍岸,所向披靡。百兵之中,也只有这刀,才能配得上柴爷。柴爷的王霸之气,过人的胆识和气魄,精湛的刀法,小人深深折服。”
柴俊臣道:“我五岁时,父亲送我一把木刀,自那时起我就用刀。十四岁我用单刀,勇猛快速,气势逼人。十五岁纯钢朴刀,身法灵活,变化无穷。十六岁鬼头刀,刀体沉重,斩金断玉,最适合用于取敌人首级。”
楚斌道:“柴爷记性真好,对每一种刀都能灵活掌握其刀法精髓,小人如若能学到柴爷的十分之一就心满意足了。”
柴俊臣又道:“十八岁我换单刀为双刀,用的是鸳鸯蝴蝶刀,刀与前臂同长,可藏在袖中或靴子中,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仅在刀尖前数寸开刃,利于垂直刺入人体。我就是用这鸳鸯蝴蝶刀杀了长安恶霸郑老六。二十岁又双刀换为单刀,用的就是这柄金背砍山刀。”
楚斌道:“柴爷少年英豪,小小年纪就杀了卖猪肉的恶霸,实在令人佩服。所用之刀更是由简单到复杂繁琐,再化繁琐为简单。无不体现柴爷过人的才智,和对至高武学的追求探索。”
柴俊臣道:“二十三岁,我用武林中最气派的鱼鳞紫金刀,无人不羡慕。二十六岁,我的刀又从华丽变为平凡了,用的是一柄仪刀。三十岁,环首直刀。三十五岁,错银手刀,现在我用的是七彩宝刀。”
楚斌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