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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闪过,日光照在庞德的身上,金光晃的人睁不开眼睛,此时的他宛如天神。

    “庞太师,进攻金华是胡剑逼迫离皇所为,今日他已被离国放逐,是杀是留全凭庞太师自寻做主。”

    董立安对着远方的庞德说道。胡剑现在已然兵败,回想自己身前的意气风发,隐隐竟压制离皇一头,可他发誓绝没有不尊敬离皇的意愿,就算离皇即将腐朽,他也愿意为他效力,尽管每次总会与离皇有分歧,但离皇每次都让步,以前胡剑想不起来,现在回想起来,大概很久以前,离皇就已经放弃他了。短短的几分钟,他却闪过了自己的一生。

    胡剑生于离国以北的游牧部落,而游牧部落崇尚自由,不居于一处草地。

    但部落多了也不见得是好事,各个部落也因不同部落常发生争斗,部落也不一定太平。

    年幼的胡剑在部落冲突中丧失所有亲人,他的脑袋里却没想报仇,而是想不明白为何同一片草地要分不同的部落,为何大家不能是同一部落。明日他洗劫他的牛羊,次日他又杀害他的全家,种种冲突,胡剑从小就看的真切。

    失去家人的胡剑将被部落庇护,这是此地的风俗,但是同时,他也要将自己奉献给部落。

    当晚部落决定复仇,趁着越黑风高,他的部落冲向另一个族群,那个族群防卫松懈,不一会儿就被屠个精光。

    此时胡剑也遇到一个孩子,跟他差不多年岁,他拿着手里的刀,望着那人消失在月色中,他觉得杀一个孩子并无意义。

    当族人问起生还者,他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看见过。

    又一天相同的夜里,他的族人惨遭杀害,而带人的就是胡剑放走的那个孩子。胡剑大哭不止,而作为回报,那孩子也告诉众人没有杀他。

    就在那一天,附近的部落知道胡剑族人都已被仇家杀光,马上赶来瓜分他们部落的领地。

    胡剑被那片草原驱逐,流入附近的离国,离国此时正在兴办教育,鼓励商贸,离国也一片繁荣,年幼的他无处可去。只看见旁边写着一处招募。他也没看内容就走了过去。

    十多岁的他进了一个由当地百姓组成的队伍。因为附近有一支来自草原的劫匪队伍,常常打劫过往商客,这令居民们不胜其烦,衙门也缴过几次,可那伙人马背上长大,此次都能逃脱。于是这才有了胡剑所在的剿匪队。

    好巧不巧,这支劫匪却又被胡剑遇上了,跟他一起进来的基本上骗吃骗喝,官府都追不上的劫匪,他们如何遇的上,正在众人错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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