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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他看上的是刘天仙的引流效果,能把这么个小花旦拴在身边,那引流效果比开一家二三流的门户网都强。

    等刘天仙的演技也打磨成熟之后,巨额票房才是大头。

    至于目前这百八十万的片酬、广告分成,他看都不带多看一眼的。

    要不是公司是和贾玉玲合作的,他都敢把这些小钱全部送给刘天仙,从而换取刘天仙更长的签约期限和票房分成等等条款。

    但就算如此,对刘天仙母女二人而言,这条款已经非常非常大方了。

    尤其是建议刘天仙开工作室的这一点,直接把母女二人彻底征服,让俩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徐杨的诚意。

    这要是在宏星坞,哪有这样的好事儿来着?

    连最基础的片酬,宏星坞都要抽走七成。

    没错,就是七成。

    这是刘母亲口和徐杨说的。

    虽然这两部电视剧确实是金某人运作的结果,但这个抽成比例,怎么看也不像是教父的所作所为。

    徐杨听刘母说完后,冷笑道:“嘴上全是亲情,背地里全是生意,金某人也就这么点格局了。”

    当然,徐杨猜测,刘母之所以会同意跳槽,应该是在跟刘天仙的交流中发现了一些东西。

    不然的话,刘母没道理会放着金某人那个老熟人而投奔他这么个陌生人。

    哪怕他身上的光环有很多。

    确定了大致意向之后。

    徐杨直接把法务部门的人招来,当场起草了一份简单的合作协议。

    然后就是代言人合同。

    代言人合同是早就你定好的,具体条款不能修改,只要填写上代言人姓名、代言金额、代言年限就可以。

    这合同,可以是刘天仙的,也可以是刘呆呆的,甚至可以时昕小妞的。

    但很显然,刘天仙运气不错,抓住了这个机会。

    但凡再晚个一两天,这就是刘呆呆的了。

    虽然,刘呆呆也有类似的合同,但条款就没这么优越了,毕竟刘呆呆的咖位和刘天仙比,差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哪怕现在的刘天仙还没有红到发紫,可在民间和互联网上的热度,已经相当之高,在同龄人中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红人,和前辈们比,也差不了多少。

    等天龙、神雕陆续播出之后,将会坐稳四小花旦之首的头衔。

    没错,第二四小花旦之首。

    第一批四小花旦是迅哥儿赵军旗那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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