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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宣传,吸引人来网站发言、讨论。因为专注于“女巫”,算是个小众网站,但也能精确地引来“女巫”的爱好者。

    网站建好后,开始影片的筹备工作。

    文之仁负责招聘演员和一些必要的剧组工作人员。因为预算太紧张,他们这个剧组人员是能减则减,力求成为最简单的剧组。

    工作人员考虑的首要条件,也是便宜为主。目标多是新人。

    说到新人,文之仁和沃纳反而相当熟悉。因为他俩也是新人,好来呼不少新人之间,相互会有联系,有时候说不定想到之间就能得到帮助。

    演员同样如此。

    两人都达成一致,就是要新人。

    恐怖片而已,没必要请影帝、请大牌。只要演技上过得去,谁片酬便宜就要谁。

    不管是演员和剧组成员,都要求签署一份比平常保密合同要求更多更严的保密合同。

    合同甚至规定,为了保密需要,即便拍摄完成后,剧组要求他们离开麦瑞肯国,他们也必须遵守。

    当然,剧组会给予一定补偿,相当于剧组请他们去旅游。

    至于旅游的目的地,当然是最便宜的菲洲地区。

    演员和剧组成员去旅游的费用,算在营销费用上。如果算在电影制作费用里,那恐怕是很难给得出钱。

    沃纳负责制作《女巫布莱尔》里的道具,比如女巫布莱尔的历史资料、目击报道,还有影片里三位主角的日记记录。

    另外,还要虚构的三位角色失踪的各种新闻报道,以及相关物品。

    关于角色失踪的报道,有报纸、有电视新闻、还有寻人启示等等。这些东西不能随意编写,要有联系性和逻辑性。要让人看见后,找不出明显的漏洞。要让人看见后,相信这些是真的。

    这些道具既要用来拍电影,也要放到网站上,供网友们观看和查询。

    同时,沃纳还要制作一些其他女巫的相关的失踪事件。先把其他的与女巫有关的伪失踪事件一个一个放到网站上,再把《女巫布莱尔》里面角色的失踪相关寻人启示放到网站上。

    一开始,肯定不会有人特别注意《女巫布莱尔》里面的角色失踪寻人启示。等电影拍摄完成后,正式进行运营时,把找到的失踪的一点模糊的视频和录音,放到网上。那个时候,才是真正引爆《女巫布莱尔》的开始。

    吴龙教导文之仁和沃纳,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女巫布莱尔》的营销计划,就和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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