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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行行,我知道了,再见吧。”鹿宗平正要走,帕派瑞斯跑过来打招呼,“那个,人类,你想不想来我们家参观一下?”

    骷髅兄弟住在同一屋檐下,一栋简单的二层小楼,鹿宗平依旧推脱说自己很忙云云。不过帕派瑞斯是有备而来的,他直言,给鹿宗平准备了一份礼物,是很潮的衣服哦。

    鹿宗平其实是想拒绝的,毕竟不是别人说有好康的他就一定得去,那样就好像他是个见财起意的人,不够君子,不够硬汉,不过既然说能让他变得很潮很酷很炫,那肯定是得去看一下的。因为马上就得大决战了,面对最终BOSS,他不能穿得像个路边要饭的——虽然那也是俊美的乞丐——那样就不够有气势。小怪物在记录他的传奇呢,反正前面几页无所谓,到了最后剧情‍高‎​‌潮‎‌时刻,那必须得酷酷的。最好还得喊两句强者语什么的,

    那些漫画和里不都是这样的嘛。

    推门进屋,迎面来是个大厅,东面墙边倚靠着一张长桌,上面摆着一颗洒满糖霜的石头。

    “这个是彡斯的宠物,他总是忘记喂,只能由我来照顾。”

    “啊?这石头是活着的?”

    “当然是死的。”

    “石头也能当宠物的吗?”

    “不行吗?”

    “……”鹿宗平陷入了对人生的大思考。

    厨房在东北角,鹿宗平注意到那个巨高的水槽,差不多都顶到天花板了,要洗碗的话根本够不着啊。

    帕派瑞斯表示这可是他的得意之作,“把水槽加高,这样下面的储物柜里就能放下更多的骨头了,来,我给你看……我骨头呢?!嘿!又是这条天杀的狗!”

    鹿宗平又看到老熟人了,或者说是老熟狗——正是吃掉神器的那只狗。它从空柜子里逃出来,从帕派瑞斯的胯骨下一晃而过,转眼就消失在门外的茫茫白雪地里了。

    帕派瑞斯生气得直抓头骨,“该死的狗!连一根骨头都没剩下!全吃了!”

    彡斯进门的第一时间是回到自己的小屋,他的屋子在二楼东面,门缝底下有炫彩的光透出来,鹿宗平想去他房间见识一下的,但彡斯把门反锁着。

    客厅里还摆放着一台电视,鹿宗平正是在这个时候第一次见识到地下世界最耀眼的明星——马婷婷!

    “为什么它是一台方块儿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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