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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制成的白布丁。

    还有用羊的心肝肺,搭配洋葱、羊油制成的哈吉斯等等,这么好吃的美食徐云居然会拒绝......

    听说那些东方人都很喜欢吃动物内脏来着,看来真是有些名不副实了。

    可惜徐云并不知道汤姆逊的心声,否则他起底得冒出最少三十个省略号。

    天可怜见,英国的白布丁和哈吉斯用的是动物内脏没错,但问题是......

    tmd的这些内脏全都没去过腥味啊......

    比如咱们华夏的洗猪肺,比较精致的会先用碱和食醋浸泡,然后反复洗净污血。

    直到肺叶成白色的时候才会开始准备烹制。

    可英国的白布丁呢?

    它的做法是将现杀后的猪肝直接搅碎制作,血水越多越好——因为血水可以用来封边。

    这徐云会吃的下才怪叻。

    话题在回归原处。

    而与适应表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点,则是徐云的性格。

    他太成熟了。

    并且徐云的成熟不是伪装出来的故作姿态,而是蕴含着人生阅历的成熟稳重,有些时候汤姆逊都自愧弗如。

    正因如此。

    他才会将小麦交到徐云手里。

    因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内中的博弈却同样复杂异常。

    甚至有很短的某个刹那,汤姆逊的心中还冒出了一个特殊的想法。

    不过犹豫再三,他还是将这个念头给放弃了。

    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汤姆逊,徐云沉吟片刻,答道:

    “汤姆逊先生,麦克斯韦是我的朋友,照顾他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我能冒昧问一下,您接下来准备去忙什么事情吗?居然连回宿舍的时间都没有了?”

    汤姆逊抬头与徐云对视了几秒钟,坦白说道:

    “我打算竞选今年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其实剑桥大学的学联只有主席,不过这个词虽然不是屏蔽词,但出现太多据说会锁章节,所以统一叫会长)

    徐云闻言一愣,旋即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

    他就说汤姆逊怎么会一副托孤的模样呢。

    原来他是打算竞选学联会长啊。

    与其他大学不同。

    受学院自治的影响,剑桥大学同样允许学生自治。

    所以一直以来,学生组织在剑桥大学内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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