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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晓婷坐在梳妆台前,她精心描画着妆容,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



    她拿起那支林天纵曾赞过好看的复古红口红,仔细地涂抹在唇上。



    镜中的女人,眉眼依旧精致,只是那双眼睛里,再也找不到当初对林天纵的半分迷恋和小心翼翼。



    她想起自己曾经那可笑的“两段爱情”,爱上林天纵那样一个英俊、强大、看似为你对抗世界的男人,有什么了不起呢?



    不过是荷尔蒙和慕强心理作祟,加上一点灰姑娘的自我感动罢了。



    真正了不起的,是爱不下去了,能及时抽身,并且反咬一口,让对方付出代价。



    感觉是会变的,没有人能让爱情永远保鲜。



    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短暂的假象,生活的本质,大多时候都是一地鸡毛。



    她早已深刻领悟了这个道理,从养父母家,从秋云那里,如今,又从林天纵这里。



    她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心机婊,是个恶女。



    那又怎样?



    当个傻白甜,被人吃干抹净,弃如敝履,最后除了满身伤痕和一句“你是个好人”,什么都得不到。



    而当个恶女,至少,她能攥紧实实在在的利益,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能让她和她的儿子们,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不必再仰人鼻息,不必再为生存挣扎!



    白晓婷的目光无意间扫过梳妆台上一个镶嵌着碎钻的昂贵花瓶,里面插着今早刚送来的新鲜白玫瑰。



    钱和爱情怎么选?



    这个问题,放在十六七岁、刚刚逃离养父母家、改名白晓婷、在南方工厂流水线上挣扎求生的她面前,答案曾是那么清晰可笑——选爱情。



    她记得那是在工厂组织的一次运动会上,烈日当头,她又累又渴,看着别人都有同伴递水,自己却孤零零一个人。



    就在这时,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工——秋云,将他手里那瓶还没开封的、最便宜的矿泉水,递到了她面前。



    “喝吧。”他就说了这两个字,黝黑的脸上没什么表情,耳朵却有点红。那时的她,太缺爱了。



    像沙漠里即将渴死的旅人,哪怕看到一滴水,都会以为是救赎的甘泉。



    就因为这瓶价值一块五毛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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