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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人劫走,按照乾元律例,命令其三日内向府衙自首,否则就按“畏罪潜逃”处理,定其故意杀人罪责。

    这告示一贴,众人方才知道,前几日原来是陈家的少爷跑路了。

    登城的居民,本就不喜欢这个少爷。

    本以为青天大老爷来了,会有人治他的罪。

    没想到这少爷自己跑了,真是人渣。

    可怜了顾家的小媳妇,如今还苦苦等在家中,想要等到一个官府的定罪结果。

    罪是定了,可人跑了有什么用?

    众人只能在名义和精神道德上谴责他,实际对他造不成任何的惩罚。

    顾家真的惨........

    ........

    解决这桩小事的曹肃,在登城口碑直线上升。

    虽然明明什么事情都没做,可人们就认为曹大人是个好人,最好曹大人一直长留登城就好了,登城一定风清气正,充满公平和正义。

    几日后,曹肃率领四大家族以及登城众多的大户家族,举办了首届矿业协会大会。

    毫无疑问,所有人都蒙圈的。

    尤其是当曹肃拿出了一堆协会章程后,所有家族都听得云里雾里,只知道一个劲的点头和鼓掌。

    在一片欢乐而紧促的掌声下,各项议程鼓掌通过。

    没有反对票,没有意见。

    这个时候谁敢有意见?谁有意见谁就是和登城的这么多家族对立。

    就是犯众怒。

    矿业协会成立以后,登城各大家族拿到许可证,开始组织人手,向山中进发。

    整个登城两侧的山脉,据说都是可以深度挖掘的矿山山脉。

    其中以铜铁矿为主要成分。

    为了挖矿,各大家族一般一支队伍里组织挖矿队、护卫队和后勤队三支小队,需要先报矿业协会敲章认定后,才能进山挖矿。

    每支进山挖矿的队伍,首先要向协会缴纳一定的金额,确定一年期的挖矿范围。

    按照曹校尉的说法,这个叫做“使用权”。

    矿山的所有权是属于登城所有人民的,不属于某个个人或者家族。

    个人和家族可以向协会登记,获得某一矿山的承包资格,负责对矿山进行管理和开发,拥有矿山的“承包权”。

    承包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立。

    管理的人,名义上拥有的人和最终执行挖矿的人完美分离,各自独立,形成一个微妙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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