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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这也是我要送上路的对象。

    我放下自己的双肩包,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那年轻人。

    那年轻人对着我嘿嘿一笑:「婆婆说,要是能带回你的尸体,任何人都能成为这里的大总管,所以,为了我能升职,还是请你去死吧。」

    话音刚落,年轻人从口袋抽出手,他的手中多出两把诡异的匕首。

    他怪笑着朝我冲了过来,我站在原地并没有动作。

    眼看着他双手吃匕首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刺向我的脑袋,我站在原地一动未动。

    「给我去死吧!」

    就在他刚刚贴进的那一刻,我整个身子朝后仰去,同时从后腰抽出防狼棍。

    滋啦一声!

    防狼棍不偏不倚被我点在他的喉结处。

    我按下开光,他全身开始颤抖,手中的匕首掉落在地上。

    他的喉结处冒起青烟,四肢无力的倒在地上。

    他口吐白沫,双眼上翻。

    我外头看着他的身体,琢磨了一下之后。

    我从地上捡起匕首,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划开了他的手筋和脚筋。

    生死由命,和我无关。

    重新背上双肩包,防狼棍握在手中,我大摇大摆的就朝着这尸潭走了进去。

    「想要过此路,砍下你的一条胳膊。」

    我就不明白,这金蝉会的人是不是脑袋都有问题,这都什么年代了?废话还这么多?

    如果将我和林凤的身份互换,我会毫不犹豫的排除所有人来剿灭对方,哪有现在这样一个个来送死的。

    原本我还以为金蝉会都是和之前何川黎叔一样那么厉害。

    现在看来,还真是我高估金蝉会了,大部分人都是一些修为不怎么样,口气却十分狂妄的家伙。

    其实真正厉害的也没多少人。

    但是他们要一拥而上,也够我喝一壶的,要怪就怪林凤搞出那什么奖罚制度,杀了我的人就可以做这里的大总管。

    这让所有人都打了兴奋剂,都想要自己杀了我,他们太高估自己了。

    所以这一路走来,已经人都被我给废了。

    当第七个人躺在我脚下的那一刻,原本还想冲上来的家伙,咽了口唾沫后,掉头就跑了回去。

    我刚想去追,竟听见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

    这声音,像极了以前古代的迎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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