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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审法庭上。

    易慎之坐在被告席,愤愤不已地怒视着原告席上的凌冉。

    即便是素颜状态,凌冉的皮肤状态也非常不错。

    毕竟。

    人逢喜事精神爽。

    被告律师发言后,原告律师接上。

    “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各位陪审团成员,接下来,请允许我请上被告方人证。”

    被告的人证,就是陈太。

    她刚才才给被告律师做过人证,证明事发当晚,易慎之给她打电话求救,以此证明凌冉早已逃脱绑架者控制,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伤害。

    现在原告方也要请上这位人证,这立马引起被告律师的反对。

    原告律师是业内的金牌律师,从容不迫地向法官说明原因。

    最终,法官同意了原告律师的请求。

    陈太第二次坐上证人席。

    她穿着一套法式竖条纹裙装,由于身形略胖,从远处看,就像一个酒桶。

    原告律师面朝证人席,开始询问。

    “证人,请你再次重述当晚的通话内容。”

    陈太一脸不情愿。

    “刚才不是说过了吗,你们当律师的,记性也太差了吧。”

    “请证人配合。”

    “好吧,我说就是了。那天晚上,我突然接到易慎之的电话,他跟我说……”

    陈太将她记得的内容大致复述,紧接着,原告律师提出一点。

    “根据证人的证词,通话过程中,被告一开始就强调,是鬼附身,恶鬼寻仇。

    “并且被告一看咬定,伤害他的是一个名叫‘凌冉’的女人。”

    说着,原告律师转向易慎之。

    “那么被告,请你当着法官和陪审团成员的面再说一次,伤害你的人,到底是谁。是鬼,还是凌冉?”

    易慎之紧握着拳头,目光直视原告席上的凌冉。

    他记得律师告诫过他,不能再提什么鬼神之说,这很容易让对方律师钻空子,还会给陪审团留下不好的印象。

    原告律师戴着一副金丝眼镜。

    镜片凌厉。

    镜片后的目光更加犀利如鹰隼。

    他突然拔高声音,增强气势地追问。

    “是鬼,还是凌冉。请被告马上回答!”

    在这巨大的压迫力下,易慎之脱口而出。

    “是凌冉!凌冉伤害的我!”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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