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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强盗讲道理就是个笑话,但侠客今时不同往日,他已经进化了。

    今天,他就是光荣的软饭男·侠客!

    吃软饭可耻吗?

    不,一点也不可耻。

    软饭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吃的,能够吃到软饭也是一种本事。

    “阿飞。”于是侠客揽住默尔丝的肩膀,正式发表声明,“这里,是我们住的地方。”

    二比一。

    无论是民意,还是总体实力,侠客一方都处于优势地位。

    飞坦的视线扫过侠客,扫过侠客搂着的默尔丝,最后重新锁定了侠客。

    仿佛感到十分好笑,飞坦偏过头,从喉咙深处压出短促的笑声,“呵。”

    当他正过脸,他的嘴角也勾了起来,“就算是变得更好玩了吧。”

    “我也要住在这里。”他双手插兜,“我一叁五七,侠客你二四六,就这么定了。”

    “……?”x2

    侠客和默尔丝两脸懵逼,然后面面相觑。

    最后是侠客开口询问:“阿飞,你是在讲冷笑话吗?”

    “什么冷笑话?”飞坦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是芬克斯?”

    在飞坦那令人措手不及,无法移开注意力的连续直球攻击下,身为“蜘蛛脑”的侠客,尚有余力关注到飞坦异常言行以外的部分。

    “……”侠客大概明白飞坦之前缺席是干什么去了。

    尽管飞坦照旧是一身黑的打扮,乍一看和平时没太大区别,但仔细一瞧,其实是X牌的潮服款式,还很有心机地搭了几条银链,十足的泡(某些)吧的CoolGuy打扮。

    其用意昭然若揭,不,不如说已经多到严重溢出了。

    侠客:救……这种隐藏路线也太离谱了!

    “喂,默尔丝你选哪个房间。”擅自为所有人做出决定的飞坦,毫不掩饰地进一步表明意图,“我要住你隔壁。”

    侠客:我裂开了.jpg

    ————————

    作话:

    侠客哄默尔丝需要耗费6000+的字数,飞坦只需要几百字就冲入了战场中央,不愧是强盗模范生: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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