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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摇头表示无妨,向簪缨招招手,“阿缨,还记得小时候你总缠着带你飞的大哥哥吗,人家送来贺礼,还不道谢。”

    那么久远的事……簪缨还真不怎么记得了,她知道卫姨有个在京口做大司马的兄弟,但因近十年未见,连他的样子也模糊了。

    但她是个知礼的女子,当下走出,向那名军士道谢,请他带话感谢大司马。

    林锐见这小娘子美丽灵动,雪润玉琢,忙道不敢,又取出一副臂缚,教她道:“小娘子莫怕,此狼十分灵性,不会攻击亲者。这副臂缚是大将军所用,上有气味,小娘子戴着这个和狼玩耍,狼嗅其气,自然便会亲昵小娘子了。”

    簪缨含笑应下,目光瞟到那副看不出本色的黢黑臂缚上,却不是很想接。

    在外头胡打海摔的糙男子么,哪会打理自己,自然比不上闺阁中香喷喷的小娘子。簪缨暗中嫌弃,也不知有没有汗味。

    她才不要那个呢。

    可嫌弃归嫌弃,她又舍不得那么威风的一头宠兽,连阿娘都说,江南难得见到这种体型的北疆狼。

    偷偷再看一眼,那只雪白的大家伙好像也在看她?

    那其实试一试,也不是不行?

    就这样,簪缨在长大​成​人­的这一日意外地得到了一头狼,接下来的日子,她便勉为其难——实则兴致勃勃地开始了驯狼之旅。

    那双臂缚其实不难闻,也没有簪缨想象中的臭男人味道。

    汗味好像是有一点,参杂着一抹淡淡的生铁气息,闯入簪缨过去只由糖香、薰香、胭脂水粉香构成的世界,陌生而突兀,但习惯了也不让人讨厌。

    那头狼果然如林参军所说,颇有灵性,很快也适应了她这个新的小主人。

    簪缨不记得她那个送礼别出心裁小舅父,却不耽误她享乐。等能够羁縻白狼后,簪缨第一时间带着它去大市逛了一圈,在一排不绝于耳的“小东家”的呼声中,有

    识货的掌柜“呵哟”一声:“好威风的头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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