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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他的后颈,拖长了调子说:“乖。”然后把他的长发拢起来,拧干了水,这确实很像在榨什么。

    洗好之后,昏耀将不知何时睡着的兰缪尔抱回去,塞进被子里面。

    他出神地看了人类

    许久,从自己胸前取下那串象征束缚的骨饰,飞快地放在了兰缪尔的枕畔。

    第五年,魔王终于把禁锁上的最后一枚符咒也抹去了。

    当年他沾沾自喜于降服了昔日的仇敌,并坚信自己即将拥有一个随时跟随的漂亮奴隶,偶尔心情好了就带出去遛一遛。

    没想到才五年过去,已经变成了他跟在兰缪尔的身后跑。

    这可恨的人类,根本不记疼,在路上看见个小草小虫都要欣喜地扑过去看。昏耀只能一边骂,一边焦头烂额地在后面追,生怕离远了就触发符咒。

    也不知道成了谁溜谁..…

    还不如把符咒抹了。

    既然禁锁失去了效用,骨钥也没了留着意义。

    何况,圣君比他更适合戴这些漂亮的叮当作响的东西。

    几天后,魔王再次率领铁骑出征。

    兰缪尔挂上了那串曾经由自己亲手编制的骨饰。昏耀不在时,他便在少王与大祭司之间周旋,打理着王庭的一切。

    天珀不喜欢他,处处针对,但到底是个小姑娘,讲道理的时候总辩不过他;老塔达则对他很有好感,笑眯眯叫他“兰缪尔大人”。

    很快,王庭颁布了十八条律法,尝试普及钱币、鼓励耕种。普通魔族们的生

    活越加像模像样。

    日子一天又一月地过去,兰缪尔常给昏耀写信。他写:“致无上敬爱吾王:请允许您的奴隶向您致以最真切的思念……

    然后开始用过分优雅的腔调来描绘王庭的近况,或是任何令他感到美丽多情的事物。

    魔王有的字不认识,在回信里委屈地抱怨,勒令他写得通俗些。

    兰缪尔就写:“受伤了吗?吃药了吗?少杀几个,尽早回来。”

    半个月后收到魔王的回复:……还是写以前那种信吧,算我求你。

    秋天,一群劣魔们种出了庄稼,他们欢天喜地,跳了整夜的舞。

    在兰缪尔来到深渊之前,火脉变动的频繁,使得耕作被视作痴人说梦—一辛苦劳作大半年,只需地火一烧,汗水就全泡汤了。

    哪怕王庭成功完成了搬迁,也没几个家伙敢贸然尝试。当时是兰缪尔做主,给他们一口气提供了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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