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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耀大为皱眉,心想这奴隶实在狡猾。如果把骨钥做成胸链佩戴,他岂不是天天要把骨钥带出去?那也就等于要天天把兰缪尔带出去……

    这家伙,嘴上装得乖巧,其实果然还是想出去!

    ——魔王似乎没有意识到,兰缪尔从来也没说过,希望他日日贴身戴着这串骨饰。

    ……

    转天,兰缪尔就被昏耀带到了王庭觐见的大典礼上。

    当魔王带着他的人类奴隶踏入森严的大石殿时,下方无数首领和护卫们看到兰缪尔,都露出了情不自禁的惊艳之色。

    “天啊,昏耀吾王。”

    首领贞赞率先赞叹,“您的人类奴隶实在美丽……”

    昏耀大笑一声:“那是当然!”

    ——他内心简直爽得不行,连建立自己的王庭时都没有过如此之大的满足感。要很努力才能保持威严,不至于在首领们面前得意地摇尾巴。

    魔族的部落之间习俗差异很大,有的首领将鳞片涂得五彩斑斓,有的首领在尾巴上系着叮当作响的骨铃,还有的盘角上插满鸟类羽毛……但无一例外都是体格健壮、双角雄伟、煞气腾腾的大魔们。

    大祭司塔达将鼓声敲响,高喊:“远来的首领,觐见王庭之王!”

    首领们就齐声发出低吼,半跪下来,割开额心并将血涂抹在鳞尾上。

    “吾王!!”

    他们声如震雷,“吾王!!”

    在兰缪尔看来,魔族的仪式无一例外,都充满着野性与蛮荒的气息。

    年轻的祭司端上烧热的酒,魔王先与诸位首领共饮,随后便进入分食的环节:

    侍从依次献上巫骨虎的心脏、死狼的肝脏以及角马的肺脏——据说,它们分别象征勇毅、智慧与不屈——再由魔王亲口选出三至五位部落首领们,赐其与王分食的荣誉。

    兰缪尔站在魔王的兽骨王座后,他盯着那些血淋淋的脏器,只觉得浑身发麻。

    他忍不住小声问:“……生吃吗?”

    昏耀刚抓起一颗滴着血的虎心,闻言回头,眯了眯眼:“尝一口?”

    兰缪尔脸色青白,飞快地摇头。

    昏耀笑了,他伸手,用染血的拇指随意地在人类的嘴唇上一抹,留下一道摄人心魂的殷红:“真娇贵。”

    接下来的十几天,兰缪尔的脑子因接收了太多崭新事物的冲击而变得乱七八糟。

    比如,他不懂怎么前一刻还是一对一的摔跤,转眼间两个部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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