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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采石场。

    他去采石场的时间比黎青执要晚一点,但到现在也已经在采石场待了四年多,而他能成为这些劳工的头领,是因为他擅长游泳,能徒手抓鱼。

    吃生鱼不太好,但这些劳工都落到这地步了,自然不会排斥……他抓到鱼之后,会自己吃,也会给别人吃。

    不过那些护卫看他们看得紧,他们想在挖石头的间隙抓鱼吃不容易。

    冯大无亲无故,那个管事也已经被张知府砍了……他就跟着常端来了崇城县。

    看到黎青执和常瞻过来,常端和冯大连忙打招呼,这时,一个身体很瘦弱的劳工从厨房出来,说是能吃早饭了。

    “你们快去吃饭吧。”黎青执道,说完就开始写故事。

    他打算写完今天之后,就不继续写了,接下来的几天,帮着排版印刷。

    他一开始想写二十万字,后来想想没必要。

    十五万字已经足够了!这些故事并不长,十五万字,已经收录了整整十五个故事。

    三个故事一本书,他们可以装订出五本书来。

    他们这边有三十几个人,常端是做饭手艺最好的那个,但他从没做过饭。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做饭的活儿,他们交给了他们中最瘦弱的人去干,其他人都忙着印刷书籍。

    如此一来,做出来的饭菜的味道自然不怎么样,但没人挑剔,大家都吃得很高兴。

    跟他们之前吃的东西相比,这已经是绝顶美味了!

    他们吃大锅饭打地铺,但对未来充满希望。

    常端都跟他们说了,过几天他去了京城之后,常瞻会留在这里开卤味铺,而他们都可以留下帮着烧卤味卖卤味。

    到时候,他们的生活就安定下来了。

    众人吃过饭,就继续忙碌起来,而黎青执在写了一个时辰之后,也起身帮忙找铅字排版,顺便把用过的铅字放回放铅字的格子——这样方便常端他们找字。

    就这么忙到中午,黎青执留在这边吃午饭。

    这边的午饭,就跟他穿越过来的时候,金小叶做得差不多。

    豇豆、茄子还有大米一起放锅里煮,就这么煮成很干的菜粥,再加上咸鱼,就算是一顿饭了。

    咸鱼还是腌制的小杂鱼,用的盐明显不太好,带着一股子苦味。

    不过大家并不在意,就连黎青执也一点不嫌弃。

    常端对黎青执更敬佩了。

    黎青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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