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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这首歌若是给一般的歌手唱,整個歌坛都没几个人唱得好听。

    甚至天王、天后都难以驾驭。

    就凭前世《无所谓》发布了二十年,依然几乎没有歌手敢翻唱便可见一斑。

    因为这首歌,除了坤哥那种独特的嗓子,让其他歌手唱就是车祸现场。

    只有类似坤哥的烟嗓,才能化腐朽为神奇。

    所以。

    刘正文怎么可能知道这首歌真正的价值?

    但是。

    将歌曲交给声乐部是不可能的,否则绝对会被声乐部丢到垃圾桶。

    王默认真道:“刘总,这首歌,我可以自己挑选歌手吗?”

    刘正文咦了一声:“你自己选歌手?”

    王默点头道:“是的。”

    刘正文揉了揉眉心。

    大哥,咱们作曲部是什么地位,你还不了解啊?

    说白了,我们都是工具人。

    只有歌手挑选我们的份儿,没有我们选歌手的道理。

    若是作曲部有着挑选歌手的权利,那他刘正文何早就在公司横着走了。

    看来王默是习惯了顶流的生活,还没摆正当前自己的位置。

    “不行!”

    刘正文委婉道。

    王默:“刘总,我知道咱们作曲人的地位,所以请您放心,我不会给您添麻烦。我会私底下去跟我选中的歌手沟通,若是对方愿意唱我的歌,我就将歌交给他。若是不愿意,我也不会强求。”

    “哦?”

    刘正文一听,便点了点头。

    毕竟按照王默的说法,是完全没问题的。

    关键是……哪个歌手能看得上他王默写的歌?

    除非瞎了眼。

    想了想,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有没有中意的歌手?”

    刘正文想着,若是王默看中的歌手是声乐部某个大咖,他怎么也得劝几句,免得到时候被人羞辱。

    在过去的几天中,王默早已有了人选,脱口而出:“郝明兴。”

    “谁?”

    刘正文一时没反应过来,但很快差点发出太监叫:“什么?郝明兴?”

    郝明兴并不是什么知名歌手。

    反而……这人啥也不是。

    但刘正文却知道对方名字。

    因为这人情况有点特殊。

    本来郝明兴的嗓子还算可以,是某个酒吧的驻唱歌手,然后被云海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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