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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先侍候公子沐浴,奴婢还得再弹两遍,以免忘了”

    “好”

    这才对嘛,就应该敬业点,不能忘了正事,否则我就成了搬石头砸自己脚了。

    玫瑰虽然不如牡丹放得开,但生存技能是必修之课。

    所以夏至被侍候的很满意,但黎明前依然还是回家睡了会儿。

    这古怪的习惯令他心中很是有些郁闷......

    第三天他们去了百合亭,夏至依然是凭借一首剽窃的诗词拔得头筹。

    监察院衙门三楼躺椅上的秦牧闭着眼睛问

    “那小子领了赏银后都干什么了?”

    花千锋知道秦牧问的是谁,他脸上有些古怪的回答

    “他现在成万安城的名人了”

    “哦---”

    “他当天离开这里后,把赏银分给了当晚在场的青衣卫一部分”

    “嗯,意料之中,处事周到的不像个年轻人”

    “然后每晚带着癸字营第七队去教坊司”

    “在教坊司惹祸了?”

    秦牧还以为夏至是惹事出名了,作为年轻人,在那里争风吃醋也很正常。

    “不是,他每晚拿下一个花魁,已经拿下三个了”

    “嗯,这才像个年轻人该做的吗”

    “他在花魁那里没花银子”

    “什么?”

    “三首诗,拿下了三个花魁,所以他出名了”

    “他还有这才气?是了,这小子从小到大也没少读书,

    做的什么诗?念一首听听”

    “闲弄筝弦懒系裙,铅华消尽见天真,眼波低处事还新,

    怅恨不逢如意酒,寻思难值有情人,可怜虚度琐窗春。”

    “连作诗也这么有心计,倒是会抓人心”

    “要不要警告他一下,一个青衣卫这么高调不合适,好像连大学士王大人都关注到他了”

    “有什么可警告的,年轻人就该这样,活得张扬,

    他要是不张扬我还怀疑哪个老鬼带着记忆附他身了”

    如果此时夏至在场,秦牧的话绝对能把他吓死。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无意之间躲过了怀疑,

    此时正在考虑今晚去见哪个花魁。

    自己的壮举已经在京城传开,

    所以他已经有绝对的信心拿下剩下的所有花魁。

    花魁也是好名的,听说三个花魁都已经把自己送的诗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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