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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傻的孩子?”曹团长故作惊奇的吸了口气,一脸的戏谑,到:“孩子,如果你真不知道我们是谁的话,那我也大大方方的告sù你吧,我是霉神的使者!”

    “你们只不过是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乡巴佬。我可不怕你们这些三流货色。你还不知道你现在做的事意味着什么,我给你三息的时间,立刻从我面前消失,不然的话。我将为家族扫清你们这些渣滓!”约什扬手抽出了背上斜背的武器,那是一柄造型非常奇特的斧头。

    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重装盾斧武士清一色的都是用的同样的武器,不同于劫掠团银背武士们的制式战斧,他们用的斧头无论是那三尺来长的手柄。还是那斧刃,都带着柔和而又诡异的弧度,很符合力学原理对凶器的一qiē要求。如果说劫掠团的制式战斧是重在质量和大小的话。那他们的斧子就胜在精致和邪魅。泛美大陆的人在冷兵器上的造诣,曹团长都得暗道一声佩服,特别是这些人类出产的玩意儿,确实是让人叹为观止。

    曹团长看了看这些家伙的武器,又看了看吉诺比利,劫掠团当中,只有吉诺比利的蛇形刀是另类的武器。一般用这种另类武器的人,往往都有几把刷子,曹团长也相信,这堆钢铁罐头一样的家伙不仅仅只是装逼才用这种武器。

    霍因斯其实在心里冷笑着呢,为什么霍因斯不过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却能够捞到家族如此有油水的职务。而约什这种武力强悍的家伙,年纪不过三十多岁就已经达到七阶的强者,不过还是一个小头目。靠肌肉吃饭和靠头脑吃饭,这就是根本原因。

    要说到怕曹团长,霍因斯也有那么一点吧,但绝对不至于怕到像是他表面上那么夸张。曹团长那蛮横不讲理的性格,霍因斯顶多觉得束手无策,又不是孤家寡人的,又有何惧?霍因斯现在掌握的商旅团的力量也足够庞大,哪怕曹团长也已经鸟枪换炮,不是当初斯里兰卡那点人马了,但霍因斯觉得也并不算什么。

    在斯里兰卡的时候,再怎么说,那是比蒙的地盘,是曹团长的主场,再加上当初没有什么人可以用,方才被曹团长搞得那么焦头烂额。现在霍因斯是被降职了,但是手里面却多了一股力量,起码比在斯里兰卡的时候强多了,何尝不是鸟枪换炮?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一路走来,霍因斯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被调来帮助自己的约什也是个脾气又臭又硬的家伙,几乎是不怎么给霍因斯面子的。或许在约什看来,他和霍因斯地位上并没有太大的差距,一个从文一个从武,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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